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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选举周四起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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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区议会选举於星期四(九月十五日)开始接受提名,为期两周的提名期会於九月二十八日结束。

  全港十八区共四百一十二个选区将各自选出一名民选议员。有竞逐的选区将於十一月六日进行投票。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九月十二日)建议获提名人士应尽早递交提名表格,以便在提名截止前有时间更正表格上的错漏地方。

  发言人说:「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二十一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并在紧接提名前的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获提名为候选人资格的详情,载列於《区议会条例》第二十条。」

  他说:「获提名人士须在提名期内亲自把已填妥的提名表格和三千元选举按金送交有关的选举主任。提名表格须由有关选区的十名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而每名选民只可以签署提名一位候选人。」

  十八区的民政事务专员已获委任为所属地区的选举主任。选举主任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接受参选人士提交提名。

  提名表格可於各区民政事务处,以及选举事务处位於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的办事处索取,或从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下载。

  如有查询,可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2011年9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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