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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基金新来港人士津贴计划十月三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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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关爱基金秘书处发出:

  关爱基金新来港人士津贴计划将于二○一一年十月三日至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期间接受申请,合资格的人士可于申请期内递交申请,领取六千元津贴。

  计划为合资格的低收入家庭新来港定居的成年成员提供额外资源,协助他们适应和融入香港社会,为长期在港定居作好准备。预计约有二十三万多人受惠。

  计划的受惠对象必须在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居港未满七年,并在当日或之前年届十八岁。申请人须来自低收入家庭,即他们的家庭已通过特定资助计划的经济审查,或家庭每月入息低于指定入息限额。

  关爱基金执行委员会主席罗致光博士说,申请人可由九月三十日起在关爱基金的网页下载申请表,或在十月三日至明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到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谘询服务中心)、社会福利署地区福利办事处,以及劳工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表。

  申请人须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所需的证明文件,邮寄到基金秘书处,或投进各谘询服务中心的投递箱。

  罗致光博士说:「申请期长达九个月,因此大家有非常充裕的时间递交申请。市民可尽量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无须亲身到各谘询服务中心排队递交。」

  秘书处收到申请表后,会发信予申请人确认,并审核每份申请。秘书处并会抽选部分申请作全面审查。所有申请人,不论申请成功与否,将获发申请结果通知书。

  有关津贴会由十一月起陆续发放。如申请人选择以银行转帐方式领取津贴,津贴将会直接存入申请人在申请表上指定的银行帐户。

  如申请人选择以抬头支票方式领取津贴,申请人须于指定期限前亲临基金秘书处领取支票。

  罗致光博士提醒申请人,如需要他人协助提交申请,可向家人或亲友等可信任的人士求助,同时亦应小心处理和保障个人资料。

  就受惠资格和申请手续的详情,市民可浏览关爱基金的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或参考计划的宣传单张。

  如有查询,可致电热线3118 1818。



2011年9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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