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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注册条例》修订建议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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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徖生局和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九月八日)就建议修订《兽医注册条例》(第529章)附表2展开公众谘询,修订条文旨在让兽医执业的现行规管制度能与时并进。谘询为期约两个月,至十月三十一日止,欢迎市民发表意见。

  食物及徖生局发言人说:「多年来,由於兽医科知识发展迅速,加上市民对保障动物福利的意识不断提升,兽医业界亦经历了重大转变。我们清楚知道,兽医执业的现行规管制度,必须与时并进。为此,政府根据兽医管理局的建议,检讨了本港现行规管架构及相关法例条文,以期找出可予改善之处。」

  谘询文件列出有关《兽医注册条例》附表2的修订建议,旨在:

(一) 准许兽医助理、兽医学生及其他个别人士在注册兽医的指示及/或督导下,进行若干兽医外科学工作和提供若干兽医服务;以及

(二) 规定动物拥有人可以进行的兽医程序只局限於若干简单的程序。

  发言人说:「我们欢迎市民和持分者在谘询期间踊跃发表意见。政府会充分考虑接获的意见,以敲定相关建议。」

  谘询文件已上载食物及徖生局网页(www.fhb.gov.hk)和渔护署网页(www.afcd.gov.hk)。市民稍后亦可以到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

  当局亦会举行三场谘询会,欢迎市民和业界代表出席。谘询会详情如下:

日期:九月十四日(星期三)
时间:晚上七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
语言:英语
对象:兽医专业人员(如注册兽医、兽医助理及兽医学生)
地点:尖沙咀东香港科学馆演讲厅
 
日期:九月十六日(星期五)
时间:晚上七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
语言:粤语
对象:一般市民
地点:铜锣湾香港中央图书馆演讲厅

日期:十月四日(星期二)
时间:晚上七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
语言:粤语
对象:一般市民
地点:尖沙咀东香港科学馆演讲厅 

  三场谘询会均提供即时传译服务。

  有意出席谘询会的市民,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2150 6904或电邮tsdiq@afcd.gov.hk预留座位。座位有限,先到先得。

  市民请於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将意见邮寄至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楼渔护署检验及检疫分署技术事务科;或传真至2156 0215或电邮至tsdiq@afcd.gov.hk。查询可致电2150 6904。



2011年9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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