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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击控烟督察烟民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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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六十一岁烟民因袭击控烟督察及妨碍控烟督察执行职务,今日(九月七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

  该名男子分别被判入狱四星期及两星期,缓刑十二个月。他亦因违例吸烟及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分别被罚款1,500元及500元。

  案件於今年七月七日在将军澳彩明街市发生。当一队控烟督察於该处进行巡查时,该名烟民袭击其中一名控烟督察,他事后被警方拘捕及落案控告。

  徖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是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2011年9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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