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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出席香港崇德社公共事务论坛致辞(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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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九月六日)出席香港崇德社公共事务论坛「家庭暴力在香港:现状、分析与对抗措施」的致辞全文:

陈太(新界崇德社主席陈罗玉莲)、Christine(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行政总裁方敏生)、Margaret(东华三院社会服务主任(青少年及家庭服务)王凤仪)、Jessica(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何爱珠博士)、各位崇德社会员:

  大家好!我很荣幸出席崇德社公共事务论坛。崇德社凝聚了一群来自社会上不同界别的女中翘楚,她们深信平等机会对妇女和社会上有需要的群体十分重要,因此透过认识、研究和行动,协助妇女和有需要人士提升地位、助人自助。我首先要向在座各位崇德社会员致敬。

  今天的题目是「家庭暴力在香港:现状、分析与对抗措施」。家庭暴力的成因复杂。在座嘉宾和稍后分享的会员,不少都是处理家庭暴力的专家和有心人,有些更是本港对抗家庭暴力的先驱。我希望藉此机会向大家讲解家庭暴力在香港的情况,以及政府与持份者近年携手促成的措施及其成效,以期抛砖引玉,引发各位作出热烈讨论,为我们提供真知灼见,让防治家暴的工作做得更好。

家庭暴力的原因及个案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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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在2005年完成的「虐待儿童及虐待配偶研究报告」,家庭暴力的成因很多,涉及不同的个人、人际关系、家庭及社会的危机因素,其中包括:家庭关系紧张、少时经历或目睹家暴发生、大男人主义、脾气暴躁、自尊心较低、情绪问题、生活及工作压力、失业、长期病患、低收入或欠债、滥药或酗酒,以及缺乏支援网络等。

  大家都关注,在香港,家庭暴力的个案数字近年有何变化?这些趋势对我们处理家暴的策略和措施有何启示?

  在2010年全年,首次呈报的虐待配偶/同居情侣个案是3 163宗,比2005年的3 598宗下跌12%,与2009年的4 807宗比较,更大幅减少三成四(34.2%)。今年首季的首次呈报个案数字是774宗,较2010年同期的796宗下跌2.8%。

  虐待儿童方面,个案由2005年的763宗上升31%至2010年的1 001宗。虐待长者的个案则由2005年的528宗下跌至2010年的319宗。今年首季,虐待儿童和虐待长者个案分别录得224宗及78宗,较2010年同期数字轻微上升。

  详细分析家暴的个案数字,可了解到全港各区的家庭暴力情况。以2010年首次呈报的逾3 000宗虐待配偶/同居情侣个案为例,元朗和葵青区分别录得382和324宗,观塘、屯门则分别有321和268宗,可说是家庭暴力的重灾区。上述四区都有以下的共通点,包括是人口较多、儿童及青少年人口的比例较高。家庭住户入息方面,四区的住孅每月入息中位数均较全港平均中位数18,000元为低。根据前线社工的分析,这些地区有较多中港婚姻,家庭经济亦较差,家中子女数目亦较其他区多,使配偶较易因管教孩子的问题起争执。但因没有调查数据支持,我们难以确定这些特点是否造成较多家庭暴力个案的原因。

  除地区的分野外,社会人士亦关注涉及新移民家庭的家暴个案数字有没有显著增加。事实上,在2010年虐待配偶/同居情侣的3 000多宗呈报个案中,受害人居港少於3年的占375宗(11.9%),而施虐者居港少於3年的则占93宗(2.9%)。由此可见,本港大部分虐待配偶/同居情侣个案并不涉及居港少於3年的新来港人士。虐待配偶/同居情侣个案较多的地区包括元朗、葵青及观塘,受害人居港少於3年的个案比例分别是10.5%、13.6%及12.8%,而施虐者居港少於3年的个案比例则分别是1.3%、2.8%及4.4%,与本港的整体情况大致相若,并无明显偏高。

三管齐下对抗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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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家暴个案数字渐趋平稳,也绝不代表我们要姑息家暴,因为家暴往往会为家庭成员带来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家暴对人遗害深远,不但导致家庭功能失调,而且可能令下一代出现行为、情绪等问题。对受害人来说,「家」已经由避风港变成痛苦的根源。家庭暴力不只成因复杂,受害人的需求亦极为多元化,因此处理家暴个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政府一直透过三管齐下的策略处理家庭暴力的问题,包括致力预防家庭暴力、支援家庭暴力受害人,以及提供专门服务和危机介入。我们更力促进跨部门和跨界别的合作,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关注,以及加强有关的专业和支援服务。

打击家暴和支援家暴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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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有效支援家暴受害人,必须有法例的配套。1986年,政府制定《家庭暴力条例》(《条例》),提供民事补救方法,让配偶和异性同居者及其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免受施虐一方的骚扰。政府在2008年8月把《条例》的保障范围扩大至前配偶和前异性同居者及其子女,以及其他直系及延伸家庭关系成员。2009年年底,立法会三读通过《2009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将《条例》的涵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同性同居者、前同性同居者及其子女,该修订条例已於去年1月1日生效。

  除法例的保障外,过去数年,政府亦不断投放资源,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为家暴受害人及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的一连串预防、支援和专门服务。

  社会福利署(社署)本年度在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方面的预算拨款达18亿5,260万元,较2006至07年度的12亿9,000多万元增加四成三(43.4%),较上一个财政年度增加6.2%。有关拨款的用途包括为家暴受害人及其他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援。

  近年新推行的主要具体措施还包括:社署於2010年6月推行「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计划」,目的是加强支援家暴受害人,包括那些正进行司法程序的人士。根据这个计划,受害人可获得有关法律程序的资料及社区支援的资讯,亦可以适时得到情绪支援,并在有需要时获陪伴前往法院出席聆讯。这个计划除了由社工主导,亦动员超过170名义工参与,藉此建立更庞大的支援家暴受害人的网络。截至2011年3月31日,计划已为超过400名受害人提供服务,服务使用者一致表示对服务的安排和成效感到满意。

  除受害人外,施虐者本身亦是我们关注的对象。在2006年至2008年,社署发展了首个以实证为基础的施虐者辅导先导计划。两年间共有267名虐偶施虐者参加了33个辅导小组。由於先导计划成效显著,我们已将该计划设为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的常规辅导服务之一,并进一步发展其他适当的辅导模式,如为女性施虐者而设的施虐者辅导计划。计划至今已为571名施虐者提供服务,当中包括543名男施虐者和28名女施虐者。另外,因应法例的修订,社署於2008年8月推出了「反暴力计划」,以改变不同类型的施虐者的态度和行为。

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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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要有效打击家庭暴力,亦必须提高各界对家暴问题的意识,并尽早作出介入。我欣悉警方自2009年1月起,亦修订了统计的分类数字,加入涉及较轻微的「家庭事件」分类,如家庭纠纷、求警协助事件等,以扩大安全网,让办案人员能及早作出适当的风险评估,考虑是否有需要将个案及早转介社署跟进,及早提供支援。

  为促进跨专业及跨机构合作以预防儿童死亡,社署於2008年2月开始推行检讨儿童死亡个案先导计划。由署长委任的检讨委员会检讨了在2006年及2007年发生的209宗18岁以下死於自然及非自然因素的儿童死亡个案,以找出服务及制度上优良或可改善之处,并作出建议。检讨委员会的总结报告已於2011年1月发表。先导计划的宝贵经验及所获得的正面回应确认了检讨儿童死亡个案机制的价值,因此当局决定设立常设的儿童死亡个案检讨委员会。该检讨委员会已於今年6月30日召开了首次会议,展开检讨工作,并会在适当时候与公众分享检讨的结果。

地区为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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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新界西北地区和观塘区等家暴重灾区的情况,社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的队伍由2004至05年度的5队增加至现时的11队,并且分别在各区的服务课及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增加了专业社工人手。另外,社署又投放额外资源,在元朗区增设一个临床心理服务课,以应付不断增加的服务需求,以及方便居於新界西北地区(包括元朗及屯门区)并受家暴困扰的服务使用者获得服务。此外,社署亦已增加拨款予各地区福利办事处,为前线专业人员举办有关的培训活动及在地区推行各项宣传活动。

  展望未来,元朗、屯门、荃湾、葵青及观塘各区会透过连系社区网络,累积社会资本,以支援高危家庭,包括加强与乡郊领袖和公共屋恏互委会的协作,推动邻里守望的精神;加强医社合作(包括私家诊所和母婴健康院),以及早识别及转介有危机的家庭;以及引入社区企业义工推动社区关怀等。这些社区教育和宣传工作都有赖诸如崇德社等团体的参与。社署亦会密切监察各区情况,必要时会调拨资源,以满足各区的服务需要。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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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德社在透过凝聚不同界别的妇女,促进跨专业合作以扶助弱势社群方面,一直走在最前端。我期望包括崇德社各会员在内的社会精英,会继续运用智慧,与政府一起将三方协作的理念化为更多的具体行动,合力提供新颖的构思,为协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开创新方向。谢谢。



2011年9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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