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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队与传媒加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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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务处处长曾伟雄今日(九月一日)与香港记者协会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的代表会面。会上,处长细心听取了业界的意见和关注,双方亦坦诚交换意见。

  警方发言人说:「警方会认真考虑会上两个记者协会代表就大型保安行动的安排所提出的意见,并作出跟进,以改善日后在类似行动时的安排,方便传媒进行采访及摄影。」

  警队一向尊重新闻自由及采访自由,完全明白配合传媒采访工作与传媒保持有效沟通的重要。《警察程序手册》及《警察通例》亦已列明,警队要求所有警务人员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尽量配合传媒工作,以及不应妨碍传媒的摄录工作。

  关於传媒提出的投诉,投诉警察课会作出公平公正的调查,有关投诉个案将由监警会的严重投诉个案委员会跟进,警方会全面配合。

  警方发言人说:「会上双方均认同,在互相尊重和体谅的基础上深化彼此的合作关系。」

  「为着增进彼此了解,我们计划让前线人员和记者加深对彼此工作的认识,这样会有利日后工作上互相配合。同时,在现行的沟通机制上,警队管理层会考虑加强与记者组织沟通,以恒常的形式与他们保持接触。」

  警方发言人重申,警队会一如既往,继续在互相尊重和体谅的基础上与传媒保持良好关系,提供所需协助,并与传媒机构保持沟通,加强彼此合作。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八号



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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