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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扶弱基金接受第七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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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手扶弱基金」今日(九月一日)开始接受非政府福利机构递交第七轮申请,鼓励跨界别合作,以扶助弱势社群,惠及更多有需要人士。

  社会福利署(社署)发言人表示,「携手扶弱基金」第七轮拨款申请将优先考虑以下类别的计划:

(一) 旨在提升弱势社群的生活质素、提高就业能力/技能、提升自强能力及倡导共融的计划;
(二) 可持续与商业机构维系社会伙伴合作的计划;
(三) 能针对社会问题作出及早介入及提供预防措施的计划;及
(四) 能显示非政府福利机构为配合受惠人士不断转变的服务需要而提供适切的服务及扩展与商界的伙伴合作网络的计划。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均可向基金申请等额资助。在香港注册及经营业务的商业机构或其设立及管理的慈善信托/基金的捐赠,均可获接纳。每间非政府福利机构最多可提交及获批十个计划,而每宗获批申请的资助上限为二百万元。

  为方便非政府福利机构申请及加快审批程序,凡申请金额为十万元或以下的计划,可使用「简易申请表格」,有关表格可从社署网页下载。

  发言人续说,社署已透过电邮通知非政府福利机构、商会及商界伙伴,并会利用网上平台、机构探访及地区宣传等活动推广基金的内容,亦会举行简报会,向业界介绍申请须知。

  行政长官在二○○五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拨款二亿元设立「携手扶弱基金」,透过政府的等额资助,鼓励商界伙伴捐款及参与非政府福利机构建议的福利计划,以扶助弱势社群,合力建立一个充满爱心的社会。鉴於成效十分理想,基金於二○一○年再获政府额外注资二亿元,继续推动有关计划。

  「携手扶弱基金」自设立以来,已透过六轮拨款申请,批出超过一亿八千万元拨款予125间非政府福利机构推行442项社会福利计划,与790间商业机构携手为超过80万名弱势社群人士提供各种适切的服务。

  受惠人士类别(以拨款总额计)依次为处於弱势的家庭(21%)、儿童(15%)、青年(11%)、长者(15%)、残疾人士(15%)、妇女(4%)、失业人士(4%)、新来港人士(3%),以及少数族裔和其他人士(包括露宿者、更生人士、长期病患者及吸毒人士)(12%)。不少商界伙伴都直接参与有关的服务计划,提供义工服务予这些弱势社群。

  「携手扶弱基金」今日开始接受第七轮申请,截止日期为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有查询,可联络社署「携手扶弱基金」秘书处(电话:2892 5104/2892 5249,电邮:pmpfd@swd.gov.hk)或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



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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