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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与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和香港记者协会会面后会见传媒(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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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在中区政府合署与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和香港记者协会会面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刚才与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和记协的朋友见面,大家有坦诚的交流。

  我在会面时重申,特区政府理解并且尊重新闻工作者对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坚持,我们也认同这是香港社会固守、特区政府所捍卫的核心价值之一。

  在具体操作上,基于保障人身安全(无论是外国政要或是中央领导人)、保持社会秩序、维护私隐等各种考虑,政府有时候需要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可能会对传媒的采访造成一些不便,但出发点绝对并非要打压新闻自由,我们也会力求取得平衡。

  政府与传媒各有角色,但目标一致:大家都是服务市民。我和同事愿意接受传媒的监督,我也相信市民期望传媒能不偏不倚地提供资讯。

  至于新闻界所关注的一些具体问题,我向两个协会的朋友表示:

(一) 官方媒体无意、也不可能取代传媒的角色。

(二) 我们认同政府和传媒之间保持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

(三) 传媒采访官方活动的安排可以有进一步调整、优化的空间,我们也乐意与传媒就这方面继续讨论,并通过不断实践作出适当调整。

(四) 我们会检讨传媒采访时的保安安排,确保安检是合理和恰如其分的,并在保护政要安全和保障公民权利、新闻自由方面取得适当平衡。

  另外,我亦注意到传媒和部分社会人士对于我在八月十九日公开发表的言论有颇大的反响,我很认真对待这些意见,也作了反思。我借这个机会向大家澄清两点:

(一) 我提到副总理每一场活动都有安排传媒采访,内容各方面都有画面有内容背景。我的意思是(指通过)公开采访、联合采访、官方媒体采访等各种方式向公众发放关于领导人的资讯。我绝对无意表示官方媒体可以取代传媒的角色,而在香港这个高度多元化的社会,这亦是不可能的事。我相信,市民有比较多的资讯渠道,是一件好事;我亦相信,对于来自不同渠道的资讯,香港市民会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二)对于政府违反公民权利的说法,我在当日的英文发言中,用了"rubbish"一词,是要重申我在中文发言中所表示「完全尊重传媒的采访自由」的观点。香港市民的各种公民权利受到《基本法》的保障,亦是特区政府必须捍卫的。因此,对于违反公民权利这个严重的指控,我绝对不能认同。

  回看当日的措辞和表述的方式,如果因为用词不当引起社会上包括新闻界朋友的误会,这并非我的原意,也对我是一种警惕。

记者:你会否道歉?用词不当。

政务司司长:正如我刚才所讲,对于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这是我们的核心价值,我们一定会全力去捍卫,跟你们每一位一样。

  对于用词不当,我自己亦都反思过,如果引起任何误会的话,这对我是一种警貳

记者:道歉呢?

政务司司长:正如我刚才所讲,如果对于我用词不当而引起误会,这不是我的本意,对此我亦认为以后是一种好好的警惕。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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