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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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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就「新政府总部和政要访港的保安和公众集会及游行的安排」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了解议员十分关注新政府总部和政要访港的保安规格和传媒采访的安排,以及警方处理相关的公众集会、游行和示威的措施。我在此强调,香港是个开放自由的国际城市,政府一向非常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也十分重视新闻自由和传媒采访的需要。与此同时,当有政要访问香港时,我们亦必须确保他的安全。

  在落实各方面的安排时,政府必须平衡各种因素,既要顾及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和传媒采访的自由,也要考虑其他保安方面的要求。

  香港警务处是一支优秀的队伍,他们的判断和行动是非常专业的。每次有政要来港访问,警方有职责要确保他们的安全,部门必须根据最新的国际形势,以及过往处理同类行动的经验,进行专业的风险评估,就保安安排作出适当的部署。由于来自不同地方的政要访港的时间、人物和在港到访的地点和地点数目有别,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所需的部署亦必须因应每个独立的情况而有不同。从过往的经验可见,警方所作的部署,是专业和适当的,也是许多城市认为可借以参考的对象。

  我们明白,警方的保安工作,对市民或多或少会带来不便,我希望市民能够谅解。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开放的地区,接待政要时,实在要作出充分的保护和安排。警方在完成行动后,都会做一个总结,会作出检讨,并会考虑各方提出的意见,以跟进下次是否能做得好一点。

  在传媒采访方面,政府会根据采访需要和场地条件,在可行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和便利新闻界采访。我们乐意和传媒合作及配合,保持沟通。为此,政务司司长会和警务处处长将在本周内与传媒团体会面,听取他们的意见,进一步探讨如何协助传媒把采访的工作做得更好。

  我希望今日的会议,大家可以客观以及平心静气地讨论事件的经过,总结经验,正面探讨可以改善的地方,令我们将来可以在各方面都做得更好。

  我现在将时间交给警务处处长曾伟雄先生向大家讲解一下警方的行动,然后行政署副署长邓婉雯女士亦会讲解政府总部的保安、公众集会及游行和传媒采访的安排。



2011年8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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