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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劳工行动拘二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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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昨日(八月二十四日)展开一连串打击非法劳工的联合行动,包括代号名为「Powerplayer」、「Sahara」及「Rainbow」的行动。全日共拘捕十二名非法劳工及十五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

  由入境处特遣队人员联同警务处及劳工处执行的联合行动「Powerplayer」於昨日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七时十八分进行。执法人员共搜查了十七个位於东九龙区的目标地点,包括物流中心、街市排档、回收店铺、装修中的住宅单位、理发店及汽车维修护理中心等。在行动中,共拘捕了四名非法劳工及三名涉案雇主。被捕的四名非法劳工为男性,年龄介乎36至53岁,其中一名人士持有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同时,两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年龄介乎35至41岁。
 
  另外,入境处特遣队人员联同警务处及劳工处执行的联合行动「Sahara」於昨日下午四时至下午十一时三十分进行。执法人员共搜查了二十七个位於西九龙区的目标地点,包括酒楼、餐厅、零售店铺及宾馆等。在行动中,共拘捕了三名非法劳工及四名涉案雇主。被捕的三名非法劳工为女性,年龄由29至34岁,其中一名人士持有「行街纸」。同时,三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年龄介乎32至64岁。

  此外,入境处一般调查组调查员联同劳工处执行的联合行动「Rainbow」於昨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进行。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搜查了八个位於铜锣湾区、红戛区及荔枝角区的目标地点,包括零售店铺、快餐店及时装店铺。在行动中,共拘捕了五名非法劳工及八名涉案雇主。被捕的五名非法劳工为女性,年龄由23至39岁。同时,四名男子及四名女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年龄介乎35至59岁。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亦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设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有关条例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判刑作基准。上诉法庭并指出,由二○○六至二○○九年期间,绝大部分非法入境者及逾期居留人士於在港工作被捕后才提出酷刑声请,故该声请可信性成疑,故法庭必须判处阻吓性监禁刑期,使他们觉得非法入境来港并无吸引力。」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2011年8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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