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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须於八月二十九日或之前更新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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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事务处提醒已登记选民,若他们的住址或其他登记资料有任何变更,须於八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三日)说∶「有关选民如没有及时在截止日期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可能会错失在今年十一月举行的区议会选举投票的机会。」

  他补充说:「为支持环保,我们亦鼓励选民提供或更新电邮地址,以供相关的候选人发放选举广告。」

  选民可於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载有关表格,或到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及公共屋恏办事处索取。

  填妥的表格可邮寄至湾仔爱群道32号爱群商业大厦10楼选举事务处,或传真至2891 1180。

  如有查询,请致电2891 1001。



2011年8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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