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暂定发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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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八月十六日)发出二○一一年十月至十二月季度内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暂定发行时间表。该发行时间表载有每批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暂定投标日期、发行额及发行日期。
金管局於每季的第二个月(即二月、五月、八月和十一月)发出下一季的发行时间表,提供在下一个季度进行的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投标的资料。
金管局自二○○二年第四季开始重开剩余期约三年的五年期外汇基金债券,藉以将全部三年期外汇基金债券续期。成功投得重开债券的人士,需要向金管局支付有关的投标价加相当於该批重开债券上一个付息日至配发日期间累计利息的款额。
请注意这些预先公布的发行时间表所列载的投标日期、发行额及发行日期只属暂定性质。新发行的外汇基金票据详情将於有关投标日期前最少四个工作日确定及公布。新发行的外汇基金债券详情将於有关投标日期前七个工作日确定及公布。金管局可能会因应市场情况作出修订。
完
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