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管理无牌床位寓所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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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今日(八月十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於旺角管理一所无牌床位寓所,被判罚款三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今年六月巡查旺角通菜街一所怀疑无牌经营的床位寓所时,乔装客人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该床位寓所一床位。
根据牌照处的纪录,该床位寓所在巡查当日并未获发有效的豁免证明书或牌照。因此,负责管理床位寓所的女子被控违反《床位寓所条例》第5(1)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床位寓所均属刑事罪行,该署会继续致力打击无牌床位寓所,以确保入住顾客的安全。
发言人呼吁市民致电牌照处的举报热线(电话: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电邮至hadlaenq@had.gov.hk,或於网页(www.hadla.gov.hk)下载表格,以传真举报违规经营的床位寓所。
完
2011年8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