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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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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八月八日)起接受「二○一一年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下研发项目的资助申请。

  粤港高新技术专责小组於二○○四年首次推出「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一直以鼓励粤港两地的大学、科研机构及产业加强合作,及提升大珠三角地区产业的科技水平为目标。深圳市政府在二○○五年加入本计划。为了进一步加强粤港两地的科技合作,计划自二○○七年起增加了一个类别,由粤港或深港当局联合资助有关项目。

  创新科技署发言人说:「计划自二○○四年成立以来,反应良好,粤港双方联合资助的科研项目超过三十个,批出拨款约二亿元。」

  一如往年,今年的资助计划会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项目由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供资助;第二类项目由内地有关单位提供资助;而第三类项目则由粤港或深港两地政府联合资助。

  发言人说:「今年可供香港机构申请的第一类项目的科技范畴有二十三个,两地政府亦会在第三个类别下联合资助十个科技范畴的项目。涉及的科技范畴均配合产业发展的需要,并能促进大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

  此外,创新科技署亦邀请各界就具前瞻性和富创意的应用研发项目提交建议书,申请创新及科技基金的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第三层拨款资助。

  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和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第三层拨款的申请截止日期同为本年九月十六日。有关两项计划的申请详情(包括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下接受申请的科技范畴),可浏览创新及科技基金网址(www.itf.gov.hk)。如有查询,可联络创新及科技基金秘书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二十楼(电话:二七三六 ○○五五(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二七三七 二二二九(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第三层拨款);传真:二九五七 八七二六;电邮:enquiry@itf.gov.hk)。



2011年8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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