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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考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及二级助理贸易主任职位人士紧记报考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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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四日)公布将於九月展开新一轮招聘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及二级助理贸易主任的工作。

  上述职位的申请者必须具备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和英文运用)的二级或同等成绩,及能力倾向测试的及格成绩,方符合职位入职条件的有关部分。此外,一如以往的做法,申请人在基本法测试的表现亦会占其整体表现的一个适当比重。然而,该测试的成绩并不会影响其申请以上职位的资格。

  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将於十月八日及十五日在香港举行。於香港举行的考试的申请日期为香港时间八月五日至十八日下午五时。

  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区升学或居住的考生,上述考试亦会於十二月十日在北京及六个海外城市(即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悉尼)举行。於香港以外地方举行的考试的申请日期为香港时间九月十二日至二十六日下午五时。

  有意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招聘中,申请上述职位但尚未具备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者,又或希望应考基本法测试的人士,必须在申请期内报考综合招聘考试及/或基本法测试。申请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及二级助理贸易主任职位的人士,将不会自动获邀参加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人亦只能选择在香港或香港以外七个城市(即北京及六个海外城市)的其中一个应考上述考试。

  应考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详情及相关网上申请系统,将於上述两段申请期内上载至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至於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政务主任、二级行政主任、二级助理劳工事务主任及二级助理贸易主任职位的招聘详情,将於九月另行公布。



2011年8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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