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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律师的招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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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将於今年十月展开招聘政府律师的工作。

  律政司发言人今日(八月四日)表示:「一如去年的招聘安排,所有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必须在综合招聘考试的英文运用试卷取得『二级』成绩,以及在中文运用试卷取得『一级』成绩。就所需成绩而言,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而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或以上的成绩,则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发言人说:「在特殊情况下,应征者或可获豁免在中文语文能力方面的要求。」

  由二○○八年开始,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亦须参加《基本法》测试,虽然这并非强制性,但应征者在《基本法》测试的表现,会用以评核其整体表现。

  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将於二○一一年十月八日及十五日举行。有意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如未获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同等学历及/或有意报考《基本法》测试,请於二○一一年八月五日至八月十八日期间,报考相关考试及/或测试。

  有关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详情,已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 www.csb.gov.hk (「招聘事宜」项下)公布。



2011年8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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