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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延期还款纾困措施的申请期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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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学生资助办事处发出:

  为纾缓学生偿还学生贷款的财政压力,政府将延期还款纾困措施的申请期延长一年至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有还款困难的贷款人可获最长两年的免息延长还款期。

  学生资助办事处(学资处)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九日)表示,现时学资处有常设机制,借款人如因经济困难、继续学业或患重病而未能偿还贷款,可向学资处申请延期还款。学资处会审视每宗申请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延期还款。须经入息审查贷款在核准延期还款期内是不计利息的;至於免入息审查贷款,由於计划以无所损益和收回全部成本的基础运作,因此在核准延期还款期内须计算利息。

  财政司司长因应经济逆转於二○○九年五月宣布实行一项纾困措施,学生贷款借款人如获批准延期还款,均可在核准延期还款期内免计利息,最多两年。整个还款期亦可获延长最多两年。这项纾困措施的申请期原订於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结束。

  发言人说:「为了减轻有还款困难的学生的财政负担,特别是将於今年夏季毕业并投身就业市场的学生,政府将延长纾困措施的申请期一年至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有关延期还款纾困措施适用於须经入息审查贷款及免入息审查贷款。详情可参阅学资处的网页:www.sfaa.gov.hk。

  学资处发言人提醒在今年暑期完成学业的学生贷款人,须开始偿还贷款。学资处稍后会向贷款人发出开始偿还贷款通知书/还款表及学生贷款缴款单,所有贷款人须根据还款表按时还款。

  发言人表示,如贷款人於今年年底前仍未收到开始偿还贷款通知书/还款表及缴款单,应立即联络学资处,以免延迟偿还贷款及因逾期缴款而须缴付逾期利息/附加费。贷款人如有还款困难,可向学资处申请延期还款。

  发言人指在过去一年,学资处在整理贷款帐户资料时,发现其中一个学生资助系统出现启动帐户还款问题,以致未有适时向92个完成学业的学生贷款人(共99个贷款帐户)发出开始偿还贷款通知书及缴款单。

  发言人说:「这些贷款人未曾主动联络学资处安排还款,事件亦涉及前线人员疏忽,未有及早察觉和纠正错误。我们已即时联络有关贷款人,安排他们尽早开始偿还贷款,大部分贷款人已开始偿还或已经全数清还贷款。我们现正积极与余下的22名贷款人联络,商讨偿还学生贷款事宜。」

  学资处发言人呼吁学生贷款人在完成或结束学业后如未收到学资处的开始偿还贷款通知书或缴款单,应即时主动联络学资处。同时,学资处已就有关系统及行政程序进行详细检讨并实施改善措施,以防止同类事件发生。



2011年7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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