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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十次会议今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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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今日(七月二十八日)在广州举行第十次会议。专责小组同意深化及积极推动粤港知识产权的合作和发展,以提高两地的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专责小组展望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合作计划,包括:

* 推动并拓展粤港知识产权贸易;
* 为两地企业举办知识产权研讨会、培训班和交流活动;
* 继续鼓励在粤港资企业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及
* 为两地执法人员举办知识产权专题活动。

  知识产权署署长张锦辉说:「知识产权贸易是指在双方同意的条款及细则下买卖及转移知识产权,例如通过转让或授权方式,买卖一个在目标市场已注册的前徖家具的外观设计供生产或分发。」

  「今年专责小组其中一个新合作项目是推动粤港知识产权贸易的概念和趋势,邀请有兴趣的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信息,以创造知识产权贸易基本条件,并积极协助企业抓紧机遇,开拓商机,推动企业的升级和转型。」

  担任广东省代表团团长的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表示,在粤港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地知识产权合作环境不断优化,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强。她喜见合作的成果,而有关的社会影响力亦持续增强。陶凯元并指出,加强粤港知识产权的合作,对於提升粤港两地企业的竞争力,及管理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非常重要,并且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会议上,双方代表分别汇报两地在知识产权合作方面的最新进展,并总结过去一年已完成的项目,包括「粤港知识资本管理与企业标准培训班」、「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发展」研讨会、鼓励在粤港资企业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民间组织於粤港两地举办的交流项目。

  粤港两地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去年继续紧密合作,经双方共同努力,在涉及粤港知识产权案件的协作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专责小组於二○○三年八月第六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后成立,旨在加强粤港两地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不同范畴,包括推广和教育、培训、执法、研究,以及资讯发布的交流和合作。

  在今日的会议上,广东省代表团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率领,成员包括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版权局以及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官员。香港代表团则由知识产权署署长带领,成员包括香港海关的官员。

  合作项目的摘要已上载知识产权署网站www.ipd.gov.hk。



2011年7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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