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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提高非健全成年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的标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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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七月二十八日)公布,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60岁以下的残疾或健康欠佳成年受助人的标准金额将由二○一一年八月一日起提高,与身体状况相同的年老综援受助人的金额看齐。

  新安排将更有效地协助有关成年综援受助人应付因残疾或健康欠佳而引致的特别需要。

  这是财政司司长於今年二月宣读财政预算案时的一项新措施,全港约55 000名受助人将受惠,每月的标准金额将按其综援类别增加百分之十至二十三不等。(见附件)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於五月底通过用於推行新安排的拨款,每年的政府经常性额外开支达3亿2,800万元。

  为进一步支援残疾或健康欠佳人士和长者,财政司司长於财政预算案亦宣布,政府会把综援计划下社区生活补助金的适用范围,由严重残疾综援受助人,扩展至非居於院舍而残疾属非严重程度、健康欠佳及年老的综援受助人;而社区生活补助金的每月金额亦将由120元增加至250元。社署将於本年十月实施此项安排,预计约有19万名受助人受惠,而政府将为此每年额外投放5亿9,000万元。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说:「这是特区政府关怀和致力改善综援网内弱势受助人福祉的两项新猷。」

  「政府每年要额外投放逾9亿元实施该两项现金补助,预计合共可以惠及二十多万名残疾、健康欠佳和年老的受助人。」

  有关新安排的查询,可联络各社会保障办事处、致电社署热线2343 2255 或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



2011年7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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