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杠杆式外汇买卖仲裁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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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就杠杆式外汇买卖仲裁委员会委任下列人士。
陈绍忠获再度委任为主席,现任委员蓝玉权获委任为副主席,刘卓衡获再度委任为成员,而李佩珊和陈镜沐则获委任为新成员。李佩珊为恒生银行的投资产品业务主管及助理总经理。陈镜沐为中信银行司库。
上述委任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杠杆式外汇交易)(仲裁)规则作出,任期三年,由七月十七日(星期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十五日)表示:「委员会成员均是金融服务界别的资深成员。我们感谢接受再委任的成员继续为委员会服务,并有信心两位新成员可藉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於委员会献其所长。」
「我们亦感谢两名即将离任的委员陈清赐及冯孝忠於过去五年对委员会的贡献。」
委员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以对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进行杠杆式外汇交易的法团与客户之间的争议进行仲裁。
完
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