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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动议议案「政府帐目委员会有关『香港2009东亚运动会』的报告」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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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就黄宜弘议员动议「政府帐目委员会有关『香港2009东亚运动会』的报告」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感谢多位议员就政府帐目委员会有关2009东亚运的报告发表意见。

  东亚运是香港首次举办的大型国际综合运动会,在筹备和举行期间,所有参与人员众志一心,对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不断改进、不断完善,最终举办了一届成功的东亚运,香港运动员更取得历来最好的成绩,为香港体育发展写下亮丽的一页。这也是刚才多位议员所肯定的。

  我们与帐委会是一致的,都深信香港申办国际大型活动的时候,应拟出尽可能准确的收支预算。当然议员亦讲到,国际大型活动由申办到举行,时间跨度很大,变数亦多。我明白市民和议员关注申办时的预算是否准确,这关注是合理的。几位议员都提到明年的伦敦奥运会,以此为例。根据报道,伦敦2012奥运会现在的开支预算已是2003年提出申办时的4倍,由23亿英镑增加至93亿英镑。

  伦敦2012年奥运并不算追求奢华,但折成港币,开支预算已经超过1千亿元。英国政府因财政和经济原因,最近全面减支、裁员,但对筹备奥运的追加预算不变。东亚运规模当然不能相比,政府在2006年1月遵循既定程序和原则向财委会申请拨款,是根据当时掌握的资料,估计2009年东亚运的整体营运开支为2亿4千万元,当中公帑承担不多於1亿2千3百万元。至四年后举办完结,最终结算达致收支平衡,并有余款交还政府,正如帐委会主席黄宜弘议员在开始时候说,库房仅支付约1亿1千万元。以这样的资源,办了一届无愧於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称号的东亚运,的确很不容易,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我们讨论东亚运一切帐目事宜,都离不开这样的事实背景。

  如何让市民建立信心,知道申办大型活动不会成为财政上的「无底深潭」?我认为要靠信守申请拨款时的承诺,审慎理财,并且努力联合各方面的力量,群策群力,尽量使全社会投入参与。东亚运的最终营运开支是2亿9千多万元,高於四年前的预算百分之二十一,而公帑方面的承担一直严格控制在财委会批准的数额之内,并没有需要追加预算。事实上,立法会财委会委员曾要求尽量开源节流,避免向财委会再寻求额外拨款。我们举办东亚运时多增的承担,全透过工作团队的努力和其他途径如捐款和赞助。所谓乱花公帑的指控,实在有欠公允。

  帐委会认为,多个政府部门为配合东亚运而合共动用的约1亿3千万元,应计算入东亚运的直接成本内。我希望再次解释,举办任何大型国际活动,不单只是体育活动,主办城市的政府都有责任为该等活动提供支援和后勤服务。特区政府各个部门按自己的工作范畴,对所负责的日常工作加强服务,并会按实际情况调动部门资源支援活动的举行,也藉此推广部门的政策和工作。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为例,康文署每年都有就不同主题举办活动,推广体育文化,2009年为市民举办了以东亚运为主题的康乐、文化和社区参与活动,供本地市民和游客分享,这是适切的。又如香港旅游发展局,则藉东亚运加强宣传推介香港。这些事项固然与东亚运有关,但并不超越部门的日常工作范畴。各部门首长有权亦有责任在可行的情况下灵活调拨资源,以取得最好的效果,或应付一些事前不能准确预见的工作事项。政府的一贯做法是不把此类开支视为专项活动的直接开支或成本。

  就帐委会建议日后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把类似这1亿3千万元的部门开支计算在内,并列入事先提交给财委会的审批预算文件中。若要这样做,对各部门协同支持做好全港大事的积极性会有什么影响?会否削弱部门的应变能力?对未能预见的事情又能否先设定预算提交审批?实际上是否办得到?政府必须审慎从多方面考虑、研究。

  必须指出,就举办东亚运而言,我们完全无意隐藏任何开支。帐委会意见涉及的1亿3千万元,全是由政府提供的帐目计算出来的。我们早已透过不同渠道,包括财委会文件、财委会特别会议答问、管制人员报告和预算草案等,向立法会汇报。我们在帐委会会议上已表明,原则上同意在提请立法会财委会拨款时,应列出拨款项目的全部直接成本。这亦已经是政府的一贯做法。

  大家看到,举办东亚运的资源,相当一部分是来自社会。市民热心参与是次盛事,出钱出力。鼓励公众参与是我们的基本方针,处理好社会人士支持东亚运的捐款,是我们十分审慎的政策考虑。社会捐款不属於公帑,我们要尊重捐款者的意愿。

  东亚运公司的最终余款里,有1千万元是清楚来自捐助人。我们认为这笔款项可用作东亚运的传承项目,在落实前亦经过了适当的程序和充分考虑。传承项目是国际运动会通行的做法,有关处理不但惠及香港运动员及体育发展,而且符合举办东亚运的目标,以及社会大众的期望和捐助的原意。

  帐委会则认为这笔1千万元捐款已成为东亚运整体资源的一部分,作为盈余应交还政府。虽然我们与帐委会在传承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处理程序有不同的见解,但我知悉帐委会一样认同推行传承项目以支援香港运动员长远发展的意义。政府方面只是一心促进香港体育发展,完全无意避开公众和立法会的监察。正如议员所建议,我们同意日后举办类似的大型活动时,应在提交给财委会的文件及与主办机构签订的行政协议中,加入处理赞助费和进行传承项目的安排,避免各方对处理事件的不同理解。

  东亚运公司和各相关政府部门,自筹备至运动会举行期间,一直透过多个工作小组紧密联系,就不同情况作即时检讨,并制定应变计划和改善措施。运动会完结后,东亚运公司和相关的政府部门随即进行检讨,集中讨论运作上可汲取的经验,并完成了报告。民政事务局已於2010年1月就东亚运动会向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进行汇报。东亚运公司亦在2010年初向体育总会收集了他们总结裁判、运动员、义工,各项服务(例如餐饮及保安)承办商等对东亚运运作的意见。我5月在帐委会的聆讯上亦已讲了总结。

  民政事务局会在先前的工作和既有资料的基础上,再综合总结从东亚运汲取的宝贵经验及良好做法,供日后参考。报告中亦会加入关於东亚运财政部分的检视。

  国际性大型综合运动会,包括东亚运,它的拥有权是属於相关的国际体育组织和主办当地的奥委会,我们设立了东亚运公司去负责运动会的营运,而立法会财委会审议的是公帑的承担。东亚运公司是一家注册公司,每年都按规定提交了经专业审计的帐目报表,公众可以查阅,帐目一直是清楚的。指东亚运公司帐目混乱的一切不实之词,都应该矫正。

  东亚运公司的清盘人於今年4月将公司最后三个月(即2010年4月至6月)的财务报表呈交税务局作评税之用。清盘人於6月底已将大部分的余款,即1千1百万元中的830多万元归还库房。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余下的清盘工作。

  东亚运对香港推广体育运动起了积极的作用,促使我们更加努力推动本地体育运动的发展。我们策划了新的计划和活动,务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大众对体育运动的兴趣。我们会提供更多支援,发掘和培训精英运动员。我们会继续发展体育设施,以切合市民大众与本地体育总会和运动员的需要。

  东亚运留给我们宝贵的经验,在日后举办类似的大型体育活动时,政府会将经验与主办单位分享。政府十分尊重帐委会的监察角色,会仔细研究帐委会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去落实执行,亦期望议员继续支持香港体育的长远发展。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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