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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现正招募有志到内地贫困地区服务的年青人,参加「香港青年服务团」。参与第一期计划的团员将於今年九月赴广东省韶关市为当地学童提供服务半年。
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雷洁玉今日(七月七日)介绍「香港青年服务团」计划时说:「计划旨在推动青年发展及义工精神,透过计划锻炼香港青年人的意志,让他们发挥所长,服务他人。」
雷洁玉说,第一期计划得到韶关市政府的全力支持,协助安排服务岗位、住宿及管理等事宜。预期计划於今年九月展开,至二○一二年二月结束。
第一期计划共招募十五位参加者,服务性质以支援教学为主。团员将以三至四人为一组派驻韶关的不同学校,协助老师进行日常教学活动,以及筹办课外活动等。
雷洁玉表示,「服务团计划分为三个部分,透过出发前训练、实地服务和跟进活动,让团员有更深刻的体验。」
第一部分为出发前训练。团员在香港接受培训,包括义工精神、基本生活适应、基本教学技巧及义工经验分享等环节,让义工为参与服务团作好准备。
第二部分为服务期。团员到后,会进行两至三日的实地集训,熟悉当地生活环境及政经文化情况,进一步了解服务需要。团员随后到指定岗位服务。期间,当地政府机关也会为团员安排考察或其他义务工作,例如参观市内建设、企业和政府机构、探访当地农村、以及与当地青年交流等。
第三部分为跟进活动。团员在完成服务返港后提交报告,并出席交流活动与其他青年分享经验,推广服务团计划。
为支援年青人参与计划,民政事务局会为团员安排驻校住宿及提供资助,包括每月约人民币三千元的基本生活津贴、共两次往返香港及服务地点的交通津贴,以及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个人一般医疗及旅游保险的费用。
民政事务局也会聘任经验辅导人员,为团员提供支援。
完成计划并表现良好的团员可获颁发证书和奖励金,并可提名一名服务对象从韶关来港考察交流。
参加者年龄须介乎十八至二十九岁,能操普通话及读写简体字。有兴趣的年青人可於民政事务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将填妥的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文件,於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前递交申请。
通过初步甄选的申请者将获邀於八月中旬进行面试。
如欲报名或查询详情,可致电2835 1548或浏览民政事务局网站: www.hab.gov.hk/servicecorps.htm。
民政事务局亦将於七月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时在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举行简报会,向有兴趣报名的年青人及团体介绍计划。
完
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