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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实施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的五项命令的议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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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内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提出关於实施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的五项命令的议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多谢涂(谨申)议员刚才对实施香港与日本、香港与法国、香港与列支敦士登和香港与新西兰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以及香港与卢森堡的议定书这五项命令表示支持,并多谢涂议员在小组委员会提出的多项意见。

  每一份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都会以附属法例形式提交立法会审议。关於今次向立法会提交的五项命令,我们亦已在提交给立法会的文件中,清楚指明每一份协定是否已将有关资料交换的保障纳入协定内。

  自《2010年税务(修订)条例》於去年三月生效,容许我们可以在协定中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现时的资料交换准则后,我们至今已先后把十一份协定和两份议定书提交立法会审议,还有八份协定(注1)已完成签署或商讨工作。这些协定将会陆续提交立法会审议。此外,我们与大约十个伙伴已展开商讨(注2)。

  我同意涂谨申议员的意见,我们会积极与其他不同地区探讨签订协定的情况,我们会根据这些伙伴与香港的经济往来、业界给我们的意见、实际双重征税的情况,以及伙伴的经济发展潜力各方面的考虑去选择商讨对象,我们会继续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在未来的日子,我们会继续积极扩展香港的协定网络,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的地位。

  多谢主席。

注:

1.包括:科威特、瑞士、葡萄牙、西班牙、捷克、阿联酋、墨西哥及马尔他。

2.包括:加拿大、芬兰、印度、意大利、南韩、马来西亚、澳门、沙特亚拉伯及巴基斯坦等。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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