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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回应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五十六号报告-二○○九东亚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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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七月六日)表示,备悉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帐委会)有关香港二○○九东亚运动会(东亚运)的报告及建议。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於二○○六年一月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提交的拨款申请,估计营运东亚运的总开支和收入分别为2亿4,000万元及1亿1,700万元,故向财委会申请拨款1亿2,300万元,支援二○○九东亚运的举行。有关的财政预算是根据当时所得资料作出力求准确的估算,并获财委会通过。

  东亚运结束后进行的核算显示,运动会的实际营运开支为2亿9,110万元,但收入亦增加至1亿8,000万元。就上述经财委会批准的1亿2,300万元拨款,东亚运公司最终只使用了当中的1亿1,110万元,盈余为1,190万元,并未超出财委会批准的拨款总额。

  发言人强调,所有开支均为实际所需,超出预算的项目全由东亚运公司透过赞助、门票收入及发售纪念品等筹集所需款项。当局一直按照审慎理财、量入为出的原则筹办赛事,并在此基础上成功举办东亚运,并不存在超支的情况。

  有关帐委会就二○○九东亚运「全部直接成本」计算方法提出的建议,发言人指出,正如在香港举办其他大型活动一样,各有关部门均会因应部门本身的工作和提供的服务,为东亚运提供支援,并藉此机会推广部门的政策和目的。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为例,该署为市民举办以东亚运为主题的康乐、文化和社区参与活动,均是该署日常的工作。这些服务固然与东亚运有关及有助东亚运顺利举行,但亦是部门的日常工作。就帐委会建议在日后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将所有相关的开支都计算在提交财委会的财政预算内,发言人称,按照现有做法,政府当局在财委会文件中会说明建议拨款项目对财政的全面影响。
  
  发言人又指出,推行东亚运传承项目的款项,来自东亚运公司在运动会完结后才收到的一笔1,000万元赞助,与政府发放给东亚运公司的拨款是有清楚区分的。民政事务局局长及东亚运公司董事局在审慎考虑各项因素后,同意东亚运公司将上述来自捐赠及未拨用的1,000万元款项捐予两个运动员基金作东亚运传承项目,以支援运动员的学习和就业需要,符合东亚运公司的章程和目标,以及东亚运推动体育的宗旨,且不涉及公帑,是合法、合情和合理的安排。

  二○○九东亚运是香港首次主办的大型国际综合运动会,政府当局、本地体育界及香港市民从中获得宝贵经验。当局已於赛事后进行检讨,日后香港若有机会举办类似的大型活动,政府定会与主办单位分享从二○○九东亚运汲取的经验,及参考帐委会的建议,以确保大型活动办得更加成功。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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