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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二百二十八人涉嫌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和非法集结(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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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七月二日)凌晨於中区的一项行动中拘捕二百二十八名男女涉嫌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和非法集结。

  昨日(七月一日)晚上有部份参与港岛区示威游行的人士,分别霸占了干诺道中的东西行行车线及皇后大道中近立法会的西行行车线,令前者交通严重堵塞,后者交通全部瘫痪。示威人士亦采取不合作的态度,经警方多次劝喻及警告后,他们仍拒绝离去。

  由於有关人士的行为破坏了香港社会的秩序和安宁,故意堵塞主要干道,妄顾自己及危害他人安全,为恢复社会秩序、安宁和保障公徏安全,以及恢复港岛区的交通,警方决定采取行动,依法拘捕示威者。行动中,在场执行任务的警员一直保持专业和克制,使用了最低和必要的武力。

  警方在行动中共拘捕了二百二十八人涉嫌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和非法集结,包括一百八十一名男子及四十七名女子,年龄介乎十七岁至六十八岁。案件交由港岛总区重案组跟进。

  警方尊重公众人士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示威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

  警方处理公众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要确保活动在有秩序及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会尽力便利市民进行和平的示威活动,但绝不会容忍任何暴力行为。若社会安宁及秩序受到破坏,警方有必要采取果断行动,恢复社会秩序和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号



2011年7月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6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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