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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欣安恏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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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本人接连收到马鞍山欣安恏首批於本年五月入伙的居民投诉,指房屋署(「房署」)外判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於他们入伙时滥收费用,恏内的设施及商铺又没有开放,而停车场更被管理公司的人员滥用,令他们感到非常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欣安恏於本年七月正式入伙时,总共将会有多少人入住;届时恏内将会有多少间商铺,以及经营什么行业;

(二) 政府有否作出评估以确定欣安恏的居民入伙时,恏内的商店已开始营业;若有,现时为何没有商铺营业;若否,当局如何确保没有因而忽略居民的需要;

(三) 鉴於上述居民中,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人士、长者及伤残人士指,管理公司要他们必须先向其缴付「泥头费」,才协助他们签订租约及安排入伙,即使有些居民已签订声明书表明不会装修单位,仍被管理公司要求先缴交「泥头费」,这是否符合政府的现有规定;若是,为何在向他们发出的公共租用房屋的「配房通知书」中没有列明该费用;若否,房署有否跟进管理公司滥收费用的情况,以及立即协助已签订该声明书或不会装修单位的居民,要求管理公司向他们退回「泥头费」,并勒令管理公司立即停止收取这费用;

(四) 鉴於上述居民指,在领取综援的居民入伙时,管理公司要求他们先行以综援金缴交按金,拒绝即时为他们作出减免,令他们生活困难,政府会否评估这安排是否变相扣减综援受助人的生活费,政府又会否立即拨乱反正,并且立即退回有关按金给该等综援受助人;

(五) 欣安恏内的停车场将会在何时开放给居民使用;停车场正式开放前,政府有否为停车场购买「建筑物第三者风险保险」;

(六) 政府有否了解,在停车场开放予居民使用前,有否私家车辆停泊在停车场内;该等车辆是否属管理公司的人员所有,以及他们有否缴付泊车费用;

(七) 政府会否立即在欣安恏的路口加设交通灯,以便居民安全地到附近油站购物或到公园做运动;若会,何时执行此项建议;若否,原因为何;及

(八) 政府会否立即要求有关的专营巴士公司增加行经欣安恏的巴士路线,以方便居民出入;若会,何时进行;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任何承办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公共租住屋恏管理的外判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公司」)都必须严格按照房委会与该公司所签订的管理服务合约,如实地执行相关的屋恏管理工作。房屋署会密切监察该等管理公司日常的整体工作表现及服务水平,以确保该等管理公司能为公屋居民提供优质屋恏管理服务。

  我现就问题的八个部分回覆如下:

(一) 马鞍山欣安恏将在二零一一年七月正式入伙,提供共2 587个公屋单位,可供约6 800人入住。该恏共有三间商铺,分别可经营的行业为便利店、餐厅以及粮食杂货店。

(二) 房委会分别已租出欣安恏内两间商铺,经营便利店以及粮食杂货店,预计该两间商铺将於本年八月营业。房委会亦正就该恏内一间可用作经营餐厅的商铺进行招标。

  此外,邻近的恒安恏设有商场,提供各种餐饮服务、零售服务、银行、邮局、诊所以及街市等,可为欣安恏居民提供不同的服务。

(三) 根据管理服务合约,管理公司可按公屋单位的面积向新入伙的公屋租户征收相应的泥头费。房屋署在办理住户入伙手续前,会向准租户派发装修手册、入伙通知书以及入伙备忘录,有关文件中已清楚列明租户需缴交泥头费以及有关费用的数额。此外,管理公司在入伙简介会时亦会通知准租户有关征收泥头费的事宜。

  若果新租户为全长者户(指户主及全部家庭成员均已年满60岁的住户)、正领取社会福利署(「社署」)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指户主或户主及全部/部分家庭成员)或其本人或其家庭成员为残疾人士,他们可在办理入伙手续时向房屋署申请豁免缴付泥头费。

  此外,若租户声明不会就单位进行任何室内装修,管理公司会在租户签订租约后三个月内安排巡查,并在核实后,於一个月内安排退还泥头费。若有个别租户在入伙时已符合豁免缴付泥头费的资格但当时未有申请有关豁免并已缴付有关费用,房屋署会在接获豁免申请后尽快安排退款。

(四) 根据现行政策,正领取社署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指户主或户主及全部/部分家庭成员)但未获社署支付租金按金的准公屋租户可在办理公屋入伙手续时向房屋署申请豁免缴付公屋租金按金。若有个别住户在入伙时已符合豁免缴付按金的资格但当时未有申请有关豁免并已缴付有关费用,房屋署会在接获豁免申请后尽快安排退款。

(五) 欣安恏停车场将在本年七月开放予屋恏居民使用,而房委会亦已为该停车场购买公众责任保险。

(六) 由於欣安恏刚於本年五月底落成,而恏内现时仍有其他执修工程需要跟进,因此,现时有若干建筑及工程公司的车辆停泊在欣安恏停车场内,以便进行有关工程。该等因工程任务需要而停泊在欣安恏停车场内的执勤车辆无须缴付泊车费。不过,房屋署会加强监管该停车场的使用,以防止有滥用的情况出现。

(七) 现时位於欣安恏东北面恒泰路转入恒辉街前已设有行人过路处,方便欣安恏居民往返邻近的恒安恏及公园。该行人过路处已设有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提示驾驶人士慢驶及小心行人;以及提示行人须注意行车方向及小心横过马路。恒辉街亦设有一个大型的安全岛,方便行人横过马路。

  经考虑该路段的交通情况以及现有的行人过路处设施,运输署未有计划在该处加设交通灯。

(八) 运输署已为欣安恏安排适切的公共交通服务,包括两条途经该恏的专营巴士线以及一条专线小巴线,以方便居民往来新界及九龙等地区。运输署会密切监察相关专营巴士线及专线小巴线在欣安恏正式入伙后的乘客量,并视乎实际情况检讨有关的公共交通服务安排。



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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