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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人口普查六月三十日展开(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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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将于六月三十日至八月二日期间,进行2011年人口普查。政府统计处处长冯兴宏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记者会上介绍是次人口普查工作的详情。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搜集有关人口的数目及其社会、经济特征和地区分布情况的最新基准性资料。

  冯兴宏说:「由这些人口普查资料编制的统计数据,有助政府规划和制定政策,特别是在教育、房屋、交通、医疗及社会服务等范畴。另一方面,私人机构亦会运用这些数据制定业务方针。」

  2011年人口普查是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第9条规定而所制定的《普查及统计(2011年人口普查)令》(普查令)进行。根据该条例,普查令指定的人士必须向政府统计处提供所需资料。

  冯兴宏指出,2011年人口普查涵盖全港陆上和水上人口。一些居住在特别类型屋宇单位的人士,如疗养院内住院人士等,亦包括在普查范围内。

  2011年人口普查需要全港住户的参与。其中约十分之一的住户按随机抽样方法获抽选接受详细的访问,以「长问卷」搜集其住户成员多方面的社会和经济特征资料。至于其余约十分之九住户,其住户成员则只须接受简单点算,透过「短问卷」提供一些基本的人口特征资料。

  为配合香港人现时的生活习惯,2011年人口普查将首次采用多模式的资料搜集方法。资料搜集工作由六月三十日至八月二日期间进行,共三十四天的普查期会分为两个阶段。

  冯兴宏说:「在第一阶段,收到政府统计处发出通知信要回答长问卷的住户可于七月七日或以前,透过2011年人口普查网站(www.census2011.gov.hk)登记使用电子问卷,然后在网上填写并交回电子问卷。收到通知信要回答短问卷的住户,除了可在网上登记、填写及交回问卷外,亦可填妥随函附上的邮寄问卷,在七月七日或之前寄回统计处。已登记使用电子问卷的住户应尽快提交电子问卷,但无论如何应于七月十五日或之前完成。」

  他补充说:「至于未能收到通知信的住户,以及在第一阶段没有选择自填方式递交资料的住户,政府统计处会在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二日的第二阶段期间,安排统计员进行面谈访问。」

  在普查第二阶段期间,统计员一般会在下午一时至晚上十时访问住户。统计员到访住户时,会身穿制服(紫领绿色T恤、背后印有「人口普查」字样)、襟前配戴人口普查徽章、携带有人口普查徽号的红色文件袋,并带备由政府统计处签发的统计员身份证明书,以证明身份。

  冯兴宏保证,政府统计处会采取严格措施,确保住户所提供的资料得以保密。

  冯兴宏说:「从人口普查搜集得的个人或个别住户资料只供统计用途。根据法例,政府统计处不得把这些资料交予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

  他补充说:「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的规定,统计员向未获授权人士透露个人或个别住户的资料,即属违法。而所有已填入资料的问卷将于人口普查开始后十二个月内销毁。」

  冯兴宏呼吁市民支持人口普查。「我吁请所有住户与统计员通力合作,提供准确资料,亦吁请其他人士,提供各种协助,方便统计员进行工作。」

  他亦介绍了人口普查的口号「齐参与人口普查 共建设美好明天」,并先向所有住户致意,多谢他们的合作,特别是他们就建设更美好香港所作的贡献。

  市民可透过电话查询中心(电话号码:2153 2011)或2011年人口普查网站(网址:www.census2011.gov.hk)取得更多有关人口普查的资料。电话查询中心经已运作,服务时间由上午九时至晚上十时三十分,一星期七天无休服务直至普查期完结。住户可由七月八日起,在网上或致电预约面谈访问时间。住户如欲核实统计员的身份,亦应联络电话查询中心。



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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