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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学校使用资讯科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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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伟豪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推动本港学校资讯科技发展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去年,按薪酬组别划分,全港中小学各聘用了多少名学校资讯科技助理;平均各有多少个学校资讯科技助理职位空缺,以及该数目占该职位总数的百分比为何;及

(二)鉴於政府计划於本年九月开始的新学年实施「课本、教材和学材分拆订价」,学校可选择自行制作教材以配合本身的教学需要,当局会否因此增拨资源供学校增聘资讯科技人员或增加资讯科技设备,以加强推动电子教学的发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教育局每年均向公营学校发放「资讯科技综合津贴」,每间学校的津贴额由十五万五千至四十八万四千不等,视乎学校的类别及班数而定。津贴适用於下列各项范畴的支出:

(i)  连接互联网及互联网保安服务费用;
(ii) 聘请技术支援人员或购买技术支援服务;
(iii)购买与资讯科技相关的消耗品;
(iv) 延长开放校内资讯科技设施的相关费用;
(v)  提升和更换学校资讯科技设施;
(vi) 为政府拨款购置的校内资讯科技设施安排保养维修服务;及
(vii)购买学与教数码资源,包括软件及版权的年费/续期费,及有关网上学习资源的其他费用。

  在校本管理的原则下,学校可因应本身的需要,灵活运用这项津贴於上述任何项目内。因此,以技术支援服务而言,学校可透过直接聘请或购买服务方式安排一位或多於一位的资讯科技技术员当值。虽则如此,由於学校没有资讯科技技术员的特定编制,我们没法提供资讯科技技术员的空缺数字。

(二)我们经常强调,书商出版的教科书并不是唯一的教材。多年来,教育局已制作大量网上教学资源;此外,教育城网站亦有不少教学资源。未来一年,我们会将有关资源整合成「一站式」网上平台,方便教师使用,同时,我们亦会针对教师的需要,加强制作有关教材,最终目标是方便教师根据学校情况及学生需要来准备合适的教材。据目前情况看,教师自备教材过程中应不需涉及额外的资讯科技设备和技术人员。

  至於在学校推行电子学习方面,教育局於这个学年开始正推行为期三年的试验计划,目的在探讨和发展不同的电子学习方案。试验计划的成果会有助制定长远在学校推行电子学习的策略。



2011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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