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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推出艺能发展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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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发出:

  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明日(六月十七日)起推行艺能发展资助计划,以提升本地艺术家和艺团的发展能力。

  委员会主席钟瑞明今日(六月十六日)在记者会上指出:「艺能发展资助计划将拨款资助以艺术创作、拓展观众、艺术教育及提升艺团整体能力为目标的申请。计划旨在补足现有文化艺术资助计划,尤其是为有潜质的艺团及艺术工作者,以及较大型及长期的活动,辟新的门径,提升发展能力。」

  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每年的资助额约为三千万元。计划下设「跃进资助」及「项目计划资助」。

  「跃进资助」以配对形式为艺术团体提供资助,以支持其整体发展,提升专业运作至更高层次。艺团预计可作配对的赞助或收入最少为100万元,其中四份一(即25万元)须为非政府赞助或私人捐助。获资助团体将会得到两倍(即200%)的配对资助额,资助期最长可达两年,最高资助额为300万元。表现优良者可申请第二期资助,资助期最长可达三年,最高资助额为450万元。两期共五年资助最高资助额为750万元,以期令艺术团体茁壮成长。

  钟瑞明说:「以配对形式提供资助在文化艺术界是创新的做法,用以加强对中小型艺团的支持,提升它们筹募经费的能力,并为艺团开拓不同类型的资金来源提供诱因,间接协助它们扩濶观众层面。同时,计划希望培养社会各界捐助艺团、支持文化的风气,促进政府、艺团、私人三方的伙伴关系,共同推动香港的艺文发展。」

  「项目计划资助」为艺术工作者和艺团提供100万元至200万元资助,以进行规模较大的计划/项目。获资助的活动/计划的财政预算须达100万元或以上,而且没有接受其他现有公帑资助。

  评审准则包括:艺术/专业水平、创意及原创性、对艺术界和社会的影响、技术可行性、财政可行性、以及申请人及参与计划的艺术工作者的往绩和执行能力。为避免双重资助,计划将不会接受己获政府经常资助的团体申请。

  申请指引及有关资料已上载民政事务局网页(www.hab.gov.hk)。

  钟瑞明表示,委员会在今年一月与中小型艺团代表及艺术工作者举行了三次座谈会,就新资助计划的目标、内容、资助类别、申请资格和评审准则等交流意见,并在订定资助计划细节时,吸纳他们的建议。

  钟瑞明欢迎个别艺术工作者、艺术家组合、艺术团体申请艺能发展资助计划。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申请期由六月十七日起至九月十六日下午六时,为期三个月。委员会亦会举办申请工作坊,细节将在民政事务局网页公布。委员会预算申请结果将于本年底前公布。

  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在二○一○年十一月成立,除继续前表演艺术委员会及表演艺术资助委员会的工作外,其职能亦涵盖视觉艺术等范畴。现时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为推动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检讨表演艺团资助机制、推广艺术教育及通过艺术发展基金促进文化交流。



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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