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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立法会《2011年应课税品(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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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1年应课税品(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我现就叶刘淑仪议员的修正案作回应。首先我要强调,增加烟草税只是我们控烟措施的其中之一,但并非全面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当然在不同时间加税,会有不同效果,所以在这方面我要清晰说明,政府除了加烟税外,还有其他很多控烟的措施,包括在二○○六年十月时通过的法例,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现时执行已有一定成效。我们要配合加烟税,才可令香港人在吸烟方面的情况继续改善,及减少二手烟。

  刚才议员提过,究竟我们是否有目的成为无烟城市。这是一个理想的目的,我们现阶段没可能就此订立时间表,但我们认为,如果陆续越来越少年轻人吸烟,同时越来越多现时的烟民戒烟,我看不出为何香港不会有一天成为一个无烟城市。但这方面我们一定要用其他方面的政策配合,并非纯粹以加税方面来处理。

  另一方面,帮助烟民戒烟,是一个很重要的责任。刚才我说过,在我们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方面的戒烟服务,全部是免费的,这包括刚才我说过、黄定光议员提出,在譬如博爱医院及东华三院方面,全部(戒烟服务)是免费的。医管局方面,我们也资助其戒烟药物,希望它们是免费的。

  至于(有议员)提到,是否要立法令18岁以下(人士)不准吸烟,当然这方面我们要研究,了解社会共识如何,才可作这方面的考虑。

  就叶刘淑仪议员的修订,建议分五年把烟草税上调83%,即把每支香烟的烟草税每年调高两角,最终达至烟草税占香烟售价75%世卫所建议的水平。具体而言,每包香烟的售价将于现时一直至二○一五年期间每年增加四元。

  政府不支持这项委员修正案。正如我在较早前的发言中指出,烟草价格与烟草消耗量有强烈的逆向相关性,这在国际上及实证上已获广泛确认。一次性的加幅会较分期的小量加幅来得更为有效。通过大幅提高烟草税,从而提高烟草产品价格,是减少烟草使用及鼓励戒烟最直接有效方法。将烟草税的加幅分阶段实施,会令吸烟人士感受不到烟草价格调整的压力。这做法只会削弱增加烟草税的控烟效果,大大减弱控烟措施的力量。

  我们认为一次过大幅增加烟草税才能提供足够诱因令烟民减少或停止吸烟,尤其是年轻一辈的烟民。对防止年青人接触烟草,染上吸烟的习惯,亦有一定的作用。年青人对价格变动较为敏感,烟瘾亦可能较浅,较易感受到提高香烟价格的影响。事实上,近日民意调查显示,超过四成的烟民表示会因为今次烟草税增加而减少吸烟。如果现时将烟草税的加幅调低,只会打击控烟工作的势头及成效,动摇吸烟人士主动减少吸烟及戒烟的意向。

  叶议员建议的修正案亦会预先订定未来几年的烟草税。这做法可能会令烟草商及分销商在下一次加税前以旧税率囤积香烟,从而达致避税及谋取暴利的效果。

  虽然我们认同,长远而言,我们可能要跟从世卫的建议,把烟草税占香烟的售价调升至75%。但是烟草税的调整,必须考虑各项因素,包括控烟工作的成效、吸烟率的趋势、社会上对控烟的接受程度及诉求、香烟的价格、世界的趋势,甚至本港整体的经济状况等。再者,烟草商可以随时因商业理由而改变香烟的售价,所以我们无法预计到二○一五年每年其烟草价格如何,叶刘淑仪议员所提出的烟草税率增幅,是否最终等于世卫所建议的75%的比率。我们实在不应该,亦没有充分的理由,预先规限由现在至二○一五年的烟草税率。

  我们明白叶议员的修正案,是希望减低增加烟草税对烟民的冲击。这方案无疑会较易为烟民接受,但我必须指出,这方案只会令增加烟草税变得没有力度,未能收立竿见影之效。温和的增幅,不能够让烟民深切反思及采取实质行动,减少吸烟或尝试戒烟。

  我亦要澄清,得悉叶议员有这修正案后,我们曾与叶议员沟通,明白叶议员及其党的看法,所以我们认为不能接受,并坚持政府现时就这方面加税的政策,不会有任何妥协。

  我知道戒烟并不容易,但正正因为这样,我们更加应该鼓励和协助烟民戒除这个恶习。如加烟税可直接或间接减低他们吸烟的频率,再配合适当的戒烟辅导而最终令他们向吸烟说「不」,对他们才是更大的福祉。

  主席,针对增加烟草税这项保障公众健康的政策,我们绝不能妥协。如果议员认同控烟政策,同意控烟措施有必要加强,我们看不到为何要自废武功,令烟草税作为控烟措施的效果大打折扣。从保障公众健康,减少吸烟人士尤其是青少年吸烟的角度出发,我们今次增加烟草税的建议理据充分。因此,我们反对叶议员的修正案。

  多谢主席。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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