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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产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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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鉴于内地孕妇相继来港产子,令本港的公立医院产科不胜负荷。为解决产科服务的供求严重失衡的问题,政府计划设定明年公私营医院接收内地孕妇入院分娩的限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设定有关限额会否令大量未经预约的内地孕妇到急症室产子,令人手已经紧张的急症室不胜负荷,影响向其他病人提供的正常服务;政府有否考虑大幅提高内地孕妇经急症室入院分娩的收费,以减少她们来港产子的诱因;以及会否和内地当局商讨制订更严格的措施,以限制内地孕妇来港产子;

(二)政府有否研究措施协助相关的医疗产业的发展,以应付未来对产科不断增加的需求;有否考虑在香港设立妇产科医院;及

(三)鉴于医院管理局为解决有关人手短缺的问题已刊登广告聘请非本地注册医生,职位要求包括懂得广东话及拥有相当于香港医学专科学院相应专科的中期试的资格,是否知悉,至今招聘产科医生的反应是否理想;政府会否考虑放宽非本地注册产科医生申请有关职位的资格,例如参考新加坡设立豁免「执业资格考试」名单,容许一些于非本地著名医学院毕业的医生直接来港工作,以纾解产科医护人手紧张的情况?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是要确保香港居民得到妥善和足够的产科服务。当局十分关注近年非本港居民妇女(包括内地妇女)对香港产科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为整体产科及初生婴儿服务带来巨大的压力。

  为确保本地孕妇获得优先的产科服务,我们已提出多项措施,包括要求计划来港生产的非本地孕妇,必须在适当阶段接受本港产科医生的检验,以判断是否适合来港分娩。我们亦会与公立及私家医院于每年首季商讨,以确定下一年可接受来港分娩的非本地孕妇人数。我现就问题各项回覆如下∶

(一)根据现行公立医院非本地妇女的产科服务安排,所有使用公立医院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必须先预约及缴付39,000元的套餐费用。没有预约而经急症室紧急入院分娩及/或没有在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医院接受产前检查的个案,收费则为48,000元。有关措施有助鼓励非本地孕妇以预约形式使用公营产科服务。

  当局现时提出的一系列新措施,包括建议非本地孕妇接受医生检验,主要是为保障孕妇及胎儿的安全。我们希望孕妇以自身及胎儿的安全作首要考虑,避免在临盆前才经急症室入院进行分娩的危险行为。医管局会一直密切留意产科服务的需求,以及孕妇经急症室紧急入院分娩的情况,以考虑推行适当措施打击有关情况。

(二)香港的医疗服务及技术达世界水平,我们希望发展医疗产业作为对香港经济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六大产业之一。发展医疗产业亦能进一步提升本地整体医疗服务的水平。当局预留了四幅位于黄竹坑、将军澳、大埔及大屿山的土地,供发展私营医院。我们现正制订合适的批地安排,并计划于二○一一年底或二○一二年起分期批出土地。

  在四幅土地发展的新私家医院可提供产科服务。但与此同时,当局亦会确保新医院提供的服务具良好质素,并且切合社会的医疗服务需要。就此,政府会就有关土地的发展订定一些特别要求,涵盖服务范畴、收费透明度、服务水平等方面。

  此外,在有关医院发展计划符合相关法定要求及法例规定的情况下,政府支持现有的私家医院透过扩建和重建以提升服务水平,以及新私家医院的发展计划,以增加本地整体医疗系统的服务量。为配合医疗产业发展,我们会继续鼓励大专院校增加相关医疗专业的学额;医管局亦会相应加强人手培训。

(三)根据《医生注册条例》,除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大学的医科毕业生外,凡有意向医务委员会(医委会)注册以获取执业资格的人士,不论他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是否已取得执业资格,必须经医委会核实其受训的资格后,参加医委会的执业资格试,取得合格成绩后需在香港完成为期十二个月的驻院实习训练,才可在香港注册成为医生。医委会举办执业资格试的目的,是确保在香港以外地方接受医学训练而有意在香港注册成为医生的人士,亦具备与香港医科毕业生同等的专业水平,以保障本港医疗服务水平及公众健康。

  此外,《医生注册条例》亦赋权医委会,就个别申请向外地医疗人员批出为期不超过一年的有限度注册。申请人须符合条例订定的有关资格,经医委会审批及同意,无须通过执业资格试,获注册为有限度注册的医生。

  医管局为应付妇产科的人手问题,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招聘及挽留人手,以及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医管局亦计划试行聘用有限度注册的非本地医生,以纾缓人手问题。医管局要求应征者拥有数年经验,并已考取获本地各医学专科学院认可的中期专业试资历。医管局将会依据首轮招聘的反应,再检讨计划细节。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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