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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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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广播事务管理局於二○○九年年底至二○一○年年初先后收到城市电讯(香港)有限公司、奇妙电视有限公司及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提交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牌照)申请。据报,行政会议将於近期讨论批出牌照的建议,两个现有牌照营办商对此表示关注。报道亦指称若政府决定发牌,有营办商更可能会研究提出司法覆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审核上述牌照申请的进度为何;有关的发牌条件和广播模式等与两个现有牌照如何比较;现时预计於何时公布结果;有否预计,若有新营办商获发牌照,最快可於何时正式提供免费电视广播服务;及

(二) 政府有否收到两个现有牌照营办商的正式投诉或意见或了解两者的关注;如有,政府如何回应他们的意见;有否评估,在审批结果公布后两个现有牌照营办商可能作出的回应,并制订应变方案;政府如何确保现时审批上述三个牌照申请的过程不受任何外来压力影响,并以提供更多选择和打破现时的垄断情况等为目标,以公众利益为本,以及严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审批该等申请?

答覆:

主席:

  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我的答覆如下:

(一)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收到城市电讯(香港)有限公司、奇妙电视有限公司及香港电视娱乐有限公司提交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申请。广管局现正按照《广播条例》及既定程序,根据多项相关因素审核该三份申请,包括《广播条例》条文的规定(两间现有持牌机构均须遵守这些规定)、广管局就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所发出的申请指南内所罗列的评核准则、公众意见,以及新牌照可能对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市场的影响等。在完成其评核工作后,广管局会按照《广播条例》规定,就三份申请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当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牌照申请作出决定后,便会公布结果。由於现时审批仍在进行中,我们不宜揣测和评论结果。

(二) 广管局已根据《广播条例》的规定,於二○一○年七月至九月期间进行公众谘询,收集公众对三份牌照申请的意见。据我们了解,在谘询期内,广管局共收到256份意见书,当中包括两间现有持牌机构的意见。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及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分别提出了一些关注,包括若发出新牌照,新持牌机构应受到同样的牌照条件所规管,以及不应在现有牌照到期前发出新牌照等。广管局在作出建议时,会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并会将所收集到的意见归纳整理,以呈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此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最近亦收到亚视代表律师就广管局所作决定提出的上诉,当局现正处理该上诉。

  政府的政策是促进本地广播业持续发展,鼓励业界公平竞争、投资及采用新科技,为市民提供高质素、多选择的电视节目。现行《广播条例》并没就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数目预设上限,有兴趣和合资格的机构可向广管局提出申请免费电视服务牌照。广管局是一个根据法例设立的独立法定监管机构,会严格按照《广播条例》及既定程序,独立、公平及公正处理三份申请,并会充分考虑有关建议服务对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市场的影响,以确保广播机构可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为观众提供服务。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是否批发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时,亦会考虑所有的相关因素,并在作出决定时以公众利益为依归。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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