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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恢复辩论《2011年应课税品(修订)条例草案》及《2011年汽车(首次登记税)(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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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星期三(六月十五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恢复辩论《2011年应课税品(修订)条例草案》、《2011年汽车(首次登记税)(修订)条例草案》以及《残疾人士院舍条例草案》。有关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此外,《2011年未成年人监护(修订)条例草案》、《追加拨款(2010-2011年度)条例草案》及《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议员议案方面,议员将会辩论一项有关完善树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将由陈淑庄议员提出,内容为:「种植树木可以达到改善空气质素、纾缓温室效应及降低市区气温的效果,改善市区的环境;进行绿化也可以改善社区的景观和市民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素;全面的树木护养及管理制度是绿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完善的树木管理可以在保育树木和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之间取得平衡,亦可减少政府当局将来处理树木风险管理和危险树木的机会及减省开支;就此,为进一步完善香港的树木护养及管理制度,本会促请政府:
  
  建立框架及完善资源分配-
  
(一) 设立独立专责的部门,统筹现时散落於各政府部门的绿化规划、树木护养及树木风险管理工作;

(二) 设立一个由树木及绿化专家及社会人士组成的谘询架构,就绿化规划、树木护养及管理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向相关政策局和政府部门提供意见;

(三) 增加绿化规划、树木护养及树木风险管理的资源;

(四) 研究订立专门的树木管理法例,建立全面的法律框架,制订各项树木护养及管理政策和措施,以确保树木得到全面及适切的保护;
  
  完善绿化规划-
  
(五) 在各个公共及私营的大型工程项目及新发展区加入绿化元素,订立树木护养及管理机制;

(六) 订立全面的绿化规划制度,全面审视全港绿化工作的安排;

  完善人才培训及规管-

(七) 订立树木管理人员和树木管理承办商的发牌和规管制度;

(八) 加强树木护养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并鼓励不同机构举办树木护养和管理以及绿化规划的课程;
  
  加强社区工作-
  
(九) 在各个社区进行树木普查,以挑选具保育价值的树木,并将该等树木纳入一份特定的名册内,透过专门的树木管理法例加以保育;及

(十) 加强树木护养和管理的公众教育,并组织有兴趣人士及团体参与区内的树木护养和管理工作。」
  
  陈克勤议员、叶伟明议员、甘乃威议员及刘秀成议员将分别就陈淑庄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又会辩论一项有关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何俊仁议员提出,内容为:「教育局早前建议把『德育及国民教育科』列为必修科,惹来公众关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在网上高调发表言论,指新科目是一种『必要的洗脑』,又质疑『不听中央政府的』不算是国民教育;及后更有香港教育局官员在课程指引的谘询会上表示『(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等於西方价值』,并训斥教师『硬要用负面的角度讲国情』;为释除公众疑虑,确保新科目的设立不会被利用成为灌输政治思想的工具,本会促请政府:
  
(一) 正视教育界及公众的关注,确保新科目的设立是基於公开且公正的公众谘询,而非由上而下的假谘询;谘询范围应包括是否在2012年9月推行新科目;

(二) 在国民教育科内加入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的元素,并强化现时的公民教育,以建立国民及公民的身份认同;

(三) 给予教师自由的空间,以理性、客观及多元的方式授课,培养学生独立的批判思维;

(四) 透过新科目,教导学生认识国家、民族、政府及政党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并得以区别热爱国家与关怀民族,跟支持政府、政党、政权及政治人物的不同之处,从而了解爱国爱民不等於爱党和支持领导;及

(五) 确保新科目能全面而真实地呈现中国国情;以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代史为教材,包括六四事件、维权运动,以至政治异见人士,例如刘晓波及艾未未等人被打压等事件,让学生了解经济改革开放后,中国因社会政治发展而面对的问题。」

  何秀兰议员将就何俊仁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而张文光议员及余若薇议员将就何秀兰议员的修正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议案方面,涂谨申议员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就2011年5月1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税务(关於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日本国)令》、《税务(关於收入及资本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法兰西共和国)令》、《税务(关於收入及资本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列支敦士登公国)令》、《税务(关於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新西兰)令》及《2011年安排指明(卢森堡大公国政府)(避免就收入及资本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修订)令》的修订期限延展至2011年7月6日的会议。

  而叶国谦议员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就2011年5月1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1年选举管理委员会(登记)(立法会功能界别选民)(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投票人)(选举委员会委员)(修订)规例》、《2011年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名顾问委员会(立法会))(修订)规例》、《2011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修订)规例》、《2011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修订)规例》、《2011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修订)规例》、《2011年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修订)规例》、《2011年选举程序(村代表选举)(修订)规例》、《2011年选票上关於候选人的详情(立法会及区议会)(修订)规例》及《2011年选举管理委员会(立法会选举及区议会选举资助)(申请及支付程序)(修订)规例》的修订期限延展至2011年7月6日的会议。
  
  在会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会议。



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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