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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商罪科)人员昨日(六月八日)进行了一项以情报主导的行动,瓦解一个制造及使用伪造银行卡的集团,拘捕了一名持双程证的二十八岁内地男子。
商罪科於较早前接获情报,得悉有人将海外盗窃得来的银行户口资料输入伪造的银行卡磁带上,再於香港的银行柜员机盗取款项。
商罪科人员经深入调查后,於昨日上午采取行动,在油麻地区一宾馆内拘捕一名持双程证的二十八岁内地男子,并於房间内检获大量制造伪造银行卡的工具,包括编码机、读咭机、手提电脑及烫金机等。行动中,警方亦检获八十二张伪造银行卡、大量柜员机收据、记忆棒、网上银行保安编码器、约六万港元及一支气枪。初步相信被盗取的款项约一百万港元,警方的行动仍在进行中。
该名男子涉嫌使用及管有虚假文书及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呼吁民注意以下防罪建议,保护银行卡资料免被盗用:
一. 市民应妥善保存其银行卡,以免被不法之徒盗用;
二. 当市民将贵重财物暂存於公用的储物柜时,例如在娱乐场所,应尽量使用自携的轻便锁。在取回物件后,必须即时检查储物柜内的财物是否齐全妥当,亦应检查银包内的银行卡及纸币有否被「偷龙转凤」,以免被人换掉真卡及真钞;
三. 市民应避免把个人密码与银行卡存放在同一地方,也绝对不应使用一些可以轻易从个人资料中猜到的号码,例如出生日期、电话号码或香港身分证号码等,设定为个人密码;
四. 市民以银行卡付款后,应核对及检查是否已取回其本人的银行卡;
五. 在弃掉任何载有银行交易资料的银行文件前,例如信用卡收据,必须先予以撕毁;及
六. 当市民收到银行月结单时,包括网上月结单,应立即查核,如发现任何有问题的银行交易,或未能收到预期的银行文件,应尽快通知发卡银行。
警方重申有能力及决心打击任何干扰本港商业运作的违法行为,并会继续紧密地与银行业界,以及内地及海外执法机构合作,全力打击跨境违法活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十二号
完
2011年6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