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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因违反逗留条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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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发言人今日(六月九日)称,一名旅客因违反逗留条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两个月。

  入境处特遣队人员於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突击搜查九龙一酒店的会议室,发现该名五十八岁男被告正在主持培训研讨会。他承认於五月十七日获准以旅客身份来港逗留九十天,并由五月十九日开始举办培训研讨会,声称可於完成研讨会后获得相关酬劳。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不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或开办或参予任何业务,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



2011年6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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