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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破产管理署署长(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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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八日)宣布,委任黄小云由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起,接替区敬乐出任破产管理署署长。同日,区敬乐在服务政府近三十一年后开始退休前休假。

  黄小云现为地政总署副署长(法律事务),并经内部聘任而获选出任此职。对於黄小云的任命,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表示:「黄女士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兼具出色的行政及领导才能。我深信她定能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发挥所长,继续竭诚为市民提供专业和优质的服务,并带领破产管理署面对未来的挑战。」

  至於快将退休的区敬乐,俞宗怡表示:「区敬乐在政府服务期间,对工作热诚投入,值得赞许。他在出任破产管理署署长的十一年期间,积极提升破产管理署的专业服务。我们衷心祝愿他退休后生活愉快。」

  以下为两位官员的个人简历:

区敬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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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敬乐现年六十岁,他於一九八○年九月加入政府任职律师,一九八四年一月晋升为高级律师,一九九○年七月晋升为助理首席律师,并於一九九三年十月晋升为副首席律师。他於二○○○年七月出任破产管理署署长至今。

黄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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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小云现年五十四岁,她於一九八四年十月加入政府任职律师,一九八七年八月晋升为高级律师,一九九三年三月晋升为助理首席律师,二○○二年六月晋升为副首席律师,并於二○○八年八月晋升为首席律师。黄小云现任地政总署副署长(法律事务)。



2011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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