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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政府措施无助市民置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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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明日(六月八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政府措施无助市民置业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涂谨申议员提出,内容为:「就市民置业的问题,市民与本会早有共识,政府应复建居屋和恢复『租者置其屋』计划,而本会亦曾通过有关议案,但政府充耳不闻,漠视民意;在政府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推出『限盘』土地、『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打击炒楼的额外印花税,以及增加拍卖土地后,香港楼价仍节节上升,反映政府措施无助市民置业;就此,本会对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极度遗憾,并促请行政长官认真反省,尊重民意。」

  陈鉴林议员、王国兴议员及何秀兰议员将分别就涂谨申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李永达议员则就王国兴议员的修正案提出修正案。

  谭耀宗议员将提出一项有关订立安老服务五年规划的议案。内容为:「鉴於香港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快,本会促请政府全速计划,及早制订更全面的安老政策,并且订立安老服务五年规划,以每五年为期,订立具体的安老服务发展目标及承诺,以期改善服务供求失衡、轮候服务人数众多、服务轮候时间漫长的严重问题,并加强照顾长者的生活需要,努力改善民生;有关措施应包括:

(一)确立长者院舍服务及社区照顾的五年规划及服务承诺,大力增加安老院舍宿位及社区照顾名额;检讨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参考现时的学券制模式,向长者提供安老服务费用资助;以及加强长者『居家安老』政策的配套措施;

(二)取消申领『生果金』的离港限制,使长者可以安心在内地定居养老,并让领取伤残津贴的长者可兼领『生果金』,以改善生活;
 
(三)深化长者福利可携性政策;设立长者回乡生活津贴,让选择回乡安享晚年的长者每月获发放生活补助金;积极与内地有关部门研究港人内地养老医疗保障计划,并考虑与内地合办医院或门诊服务,以服务在内地居住的港人;

(四)建议在『生果金』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制度以外,推行一套全新的『长者生活补助计划』,为一些未能申请综援的长者提供资助,帮助他们改善生活;

(五)提高长者医疗券金额至1,000元,以及降低年龄要求至六十五岁,并简化行政安排,鼓励更多医生加入服务;以及放宽长者药物资助政策;

(六)加快从『关爱基金』拨出资源,设立长者镶补牙齿津贴,并加强长者的牙科护理服务,包括在全港十八区设立牙科诊所、推出长者牙科保健服务,以及开放公营牙科诊所予长者使用等;

(七)加快在全港十八区设立公营中医诊所,并增设长者健康中心及会员名额;

(八)投入资源,加强长者照顾服务行业的职业培训,以增加安老服务及护理人手,提升从业员专业知识及质素;

(九)制订全面及长远的长者住屋政策,重新审视现有土地规划,预留作长者住屋用途的土地,并积极研究在私人及公共房屋引进『混合式发展』概念,设计兼容长者居所及配套设施的住宅模式;

(十)加快推行『安老按揭计划』(即『逆按揭』),以协助持有私楼的长者优化财务,改善晚年居住环境及生活,并为一些只持有物业但生活开支却无以为继,且无子女的长者,推行『以房养老』计划;

(十一)全面在公众场所落实『长者友善政策』,切实执行『无障碍设施』要求,并为长者提供各类方便出入的设施;及

(十二)推动各大交通机构为长者提供全面和永久性乘车优惠;透过推出『长者康体』及豁免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所有展馆的长者入场费,丰富长者退休生活,并设立『长者就业基金』,以协助健康长者延续工作,发挥所长。」

  黄成智议员、张国柱议员、方刚议员、梁家杰议员及潘佩妤议员将分别就谭耀宗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涂谨申议员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把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1年专业会计师(修订)附例》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一年七月六日的会议。

  刘健仪议员将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一项议案,察悉於二○一一年六月八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的《2011年电车条例(修订车费)(修订)公告》的内务委员会第24/10-11号报告。

  此外,政务司司长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项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7A条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同意依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第9条,委任郝廉思勋爵及简嘉麒勋爵为香港终审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

  政务司司长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项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同意张举能法官担任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

  法案方面,《2011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议员将恢复二读辩论《2011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有关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在会议上,议员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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