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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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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六月七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朱芬龄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任命於二○一一年六月八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朱芬龄法官简历如下:

  朱芬龄法官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於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四年间分别在香港大学和伦敦大学取得法律学士、法学专业证书及硕士学位。一九八三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五年起私人执业。一九九一年获委任裁判官,一九九五年获委任为地方法院法官,并於一九九七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一九九九年起出任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其后於二○○○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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