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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五十三名非法集结的人士(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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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六月五日)凌晨於北角区拘捕五十三人,涉及罪行分别有非法集结、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袭警及盗窃。

  昨晚(六月四日)部份人士参与维多利亚公园的晚会后,在没有依法事先通知警方的情况下游行往北角警署,并占用英皇道的行车线游行,以致交通瘫痪,影响到其他道路使用者。警方沿途多次向他们发出警告,并劝喻他们返回行人路,在警方协助下继续前行,但不获理会。

  由於非法集结在英皇道近电厂街的游行人士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更冲击在场维持秩序的警务人员。为恢复该区的交通及秩序,警方决定采取果断的行动,移走游行人士,并依法拘捕他们。

  警方共拘捕了五十三人,包括四十一男十二女,年龄介乎十八至六十一岁,他们分别涉嫌非法集结、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及袭警被捕。警方在其中一名二十七岁的被捕女子身上发现一枝伸缩警棍,怀疑是一名女警在行动期间遗失的警棍,该名女子同时亦涉盗窃被捕。案件交由港岛总区重案组跟进。

  警方尊重公众人士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示威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

  警方处理公众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要确保活动在有秩序及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会尽力便利市民进行和平的示威活动,但绝不会容忍任何暴力及不法行为。若社会安宁及秩序受到破坏,警方有必要采取果断行动,恢复社会秩序和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号



2011年6月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3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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