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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推动部门总部落区创造就业」动议辩论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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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六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推动部门总部落区创造就业」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很感谢刚才发言的议员,他们提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我会就原议案和修正案的三个主要部分以及议员的意见,作出整体回应。

将政府办公室搬离黄金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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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土地资源有限,而核心商业区内可供发展的用地买少见少,更凸显有效运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性。我们在今年三月提供给立法会的资料显示,现时政府部门在核心商业区和旺角的办公室楼面面积约为631 000平方米。政府部门在核心商业区设立办公室有其历史原因,相信与香港的经济活动过往主要集中於这些区域有关,加上这些区域的交通运输设施发展得较早和较完备,方便各部门向市民提供政府服务。

  运输网络的改善和资讯科技的普及,为我们贯彻落实既定政策,把没有地域限制的政府办公室搬离高价值地区,提供很好的条件。例如,近十多年兴建的政府合署已不再设於核心商业区,这包括一九九八年落成的北角政府合署、一九九九年落成的长沙湾政府合署,以及二○○二年落成的沙田政府合署。较近期的例子,除包括早前提到水务署位於旺角的办事处将迁往新界西的工厦外,还有分别在二○○七年和去年由核心地区迁往北角的廉政公署总部和香港海关总部大楼。此外,预计於二○一五年落成的启德政府合署将主要用来重置旺角工业贸易署大楼的部门。

  我们预期未来将可以释放多块核心商业区内的土地,以供其他发展。除前湾仔警署及前湾仔已婚警察宿舍、政府总部西座和美利大厦外,还包括分别位於中间道、林士街和美利道的多层停车场办公大楼。这将进一步减少政府部门在核心商业区所占用的办公室楼面面积。

  就租赁物业方面,目前,我们在核心商业区合共租用41 000平方米办公室,占政府在全港总租赁楼面面积约百分之十五。政府多年来积极减低在中环和金钟等租金昂贵地区租用写字楼,现时在这些地区租用的办公室楼面面积已由五年前的11 450平方米减至现时的7 900平方米,并预计在二○一四年会进一步减至230平方米。

  至於重置湾仔海傍三座政府大楼内的部门,涉及多达二十七个部门以及约11 000名员工,受影响的净作业楼面面积高达170 000平方米。我们正积极开展筹备工作,为新政府办公大楼物色选址,初步考虑的地区包括启德和将军澳等新区。我们亦正与受影响的部门进一步磋商,了解部门对办公室选址和楼面面积的要求,并会因应部门的要求及运作需要,配对合适的搬迁地点。由於调迁计划规模庞大,预期搬迁工作需分阶段於多年内完成。我们明白议员希望尽早落实搬迁计划,我们会继续积极推展筹备及研究工作,落实具体的搬迁计划及时间表。

  李永达议员在修正案中建议全面规划香港的城市发展,配合副都市中心发展策略,将位於市区黄金地段的合适政府办公室搬往其他区域。发展局和规划署指出,二○○七年完成的「香港2030:规划远景与策略研究」(下称「香港2030研究」),曾就两个全港空间发展模式,即「集中发展」(Consolidation Option) 及「分散发展」(Decentralisation Option) 模式,谘询公众。「集中发展」模式以发展现有的市区土地为优先,新发展区的建设则定於较后时间。「分散发展」模式建议重点发展新界地区,分期落成共七个新发展区。公众对两个发展模式的意见颇有分歧。

  「香港2030研究」最终建议综合两个方案,优先发挥都会区可供发展的潜力,并推行两个新发展区计划其即古洞北、粉岭北及坪鄚打鼓岭(新界东北三合一计划)新发展区及洪水桥新发展区棋,以应付人口增长所带来的土地需要。

  在制定商业中心区甲级办公室的规划策略时,「香港2030研究」亦建议综合「集中发展」和「分散发展」两个方案,除继续巩固现有商业中心区外;亦会在商业中心区外发展新办公室枢纽,例如西九龙及启德;以及将部分政府办公大楼或无须设於中心地带的政府设施腾空或迁离商业中心区。

将政府办公室搬往非核心地区和新发展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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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明白议员关注非核心地区或新发展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希望透过将政府办公室迁往那些地区,为当地的经济注入动力,创造更多基层就业机会。事实上,有很多部门已在偏远地区设有办公室为当区市民提供服务。现时,政府在全港有四十八座政府联用大楼,当中三十六座设於非核心区域或新发展地区,而这三十六座之中有十七座设在新界,分布於北区、大埔、元朗、屯门、梅窝、大澳和坪洲等地区。设於新界的联用大楼内的部门,主要提供服务予当区市民,如民政事务处、社会福利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地政处、邮局等。

  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时指出,为受影响部门进行重置选址时,我们其中一个主要考虑,是确保部门能在新的选址如常向普罗市民提供服务。如果我们能在非核心地区或新发展区觅得合适土地,既能满足部门的运作需要,又能在其他方面(包括可建楼面面积等)符合部门的要求,我们很乐意推动这些项目。我们会不时检讨政府部门占用物业的情况,视乎部门的运作和实际需要,尽量减低部门在核心商业区的办公室楼面面积,并研究在非核心地区或新发展地区兴建政府大楼的可行性,当中考虑的因素包括部门的运作需要、有关地点的交通便捷程度、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影响及成本效益等。

  此外,规划署现正就新界东北三合一新发展区进行规划研究。新发展区以规划多元化土地用途、提供多元化就业机会为目标。根据现时的建议,区内有足够的土地规划作商业、研究与发展、特殊工业,以及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当这些用地日后发展起来的时候,相信有助解决当地居民的就业问题。

在核心商业区腾空出来的地皮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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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员另一个关注的议题是,在制订腾空出来的土地的未来用途时,政府除注重经济发展的需要外,也应兼顾其他因素。议员亦希望市民可参与有关规划。

  规划署会不时检讨各区的土地运用,包括在政府部门把办公室搬离市区而腾出土地时,作出充分的规划考虑,以切合不断转变的社区意愿和需要,例如配合地区规划的需要、环境改善、基础建设发展、社会对办公地方的需求等。当有关建议用途涉及修改规划大纲草图,持份者可以通过法定谘询程序提出意见。

  城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城规会」)根据《城市规划条例》订定土地用途,拟备和公布法定规划图则。公众可在制订/修改法定图则的过程中,提出他们的申述/意见给城规会考虑。城规会收到公众人士就法定图则提出的申述和意见后会进行聆讯,决定是否就申述的内容修订有关草图。

  一般而言,规划署会在制订/修改法定图则前为有关的范围进行背景研究,研究内容包括人口、土地用途、建筑物的状况、土地拥有权、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问题及土地需求的预测等。此外,规划署不时就各区的土地用途进行规划研究。在这些研究的过程中,公众参与是其中重要的一环,以收集社会各界持份者以及公众人士对有关土地用途的意见,从而制订更切合市民需要的土地用途方案。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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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总括而言,我们会继续贯彻推行既定的政策,把没有地域限制的政府部门搬离高价值地区,以腾出地皮作其他更具效益的用途。为受影响部门寻觅重置用地时,我们会在不影响部门运作的情况下,考虑把部门迁往非核心区域或新发展区。在决定腾出土地的未来用途时,我们会兼顾不同因素,考虑持份者的意见,以期为香港整体作出最佳的选择。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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