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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进行《最低工资条例》特别巡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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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最低工资条例》实施后的首个发薪高峰期,劳工处由今日(六月一日)至本月十五日进行特别巡查行动,以保障雇员的权益。期间,劳工督察会集中巡查特别受条例影响的行业,包括饮食、零售、清洁服务、保安、安老院舍、速递服务、美容及美发等行业。行动预计会巡查约二千个工作场所。

  劳工督察在巡查时,会向雇主及雇员解释条例的规定,以及查核雇员的薪金是否不少於法定最低工资。如发现违规事项,劳工督察会要求雇主采取符合条例规定的适当措施,包括向雇员支付未达法定最低工资的工资差额。对蓄意违法的个案,我们会严厉执法。在首日特别巡查行动中,劳工督察已巡查248个工作场所;当中两宗个案的雇员怀疑其工资率低於法定最低工资。我们现正跟进有关个案。

  自法定最低工资於五月一日实施以来,截至五月底劳工督察已进行近三千次巡查;当中28宗个案的雇员怀疑其工资率低於法定最低工资,劳工督察已即时向雇员/雇主解释条例的规定及作出口头建议,以保障雇员的权益。

  如雇员发现雇主支付的工资未达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可透过劳工处的投诉热线(2815 2200)举报涉嫌违例个案。劳工处会从速跟进调查所有投诉。雇主及雇员就有关最低工资事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劳工处24小时的热线(2717 1771)查询,或前往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十个地区办事处了解详情。此外,市民可通过劳工处的网页(www.labour.gov.hk)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www.gov.hk)内的「最低工资参考计算机」,快速及初步计算出工资金额是否已达到最低工资水平。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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