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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离岛渡轮服务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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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答覆:

问题:

  本年三月,运输署宣布批出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的新牌照。该等新牌照分别由本年四月一日及七月一日起生效,平均票价加幅约为百分之十。有关离岛渡轮服务的票价及营运,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离岛渡轮服务是若干离岛唯一的交通工具,政府有必要确保渡轮服务的票价维持在离岛居民可负担的水平,政府会否研究限制离岛渡轮营办商提出的加价幅度不得超过通胀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政府曾承诺将离岛渡轮服务的假日票价差距减至最多百分之二十,以回应离岛居民对假日票价差距的不满,上述六条离岛渡轮航线新牌照生效后的假日票价差距为何;若有航线的假日票价差距超过百分之二十,有否评估政府是否违反了对离岛居民作出的承诺;政府会否就平日及假日票价差距与该等渡轮营办商进行商讨,以缩窄两者的差距;及

(三)鉴於政府为改善离岛渡轮服务的财务可行性采取了一系列协助措施(例如透过发还渡轮营办商实际支付的船只保养维修费用、以及豁免船只检验年费和私人系泊设备收费等,为上述六条离岛渡轮航线补贴约一亿二千万元),政府有否设定机制检讨该等措施的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评估该等措施对渡轮营办商制订及调整渡轮服务票价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一)为提高渡轮服务的长远财务可行性,政府一直采取多项措施,帮助营办商减低营运成本及增加非票务收入:

- 接手负责码头的维修工作;
- 豁免燃油税;
- 按照「长者票价优惠计划」,向营办商发还码头租金和豁免有关渡轮服务的船只牌照费;
- 容许渡轮服务营办商分租码头部分范围作商业用途,以增加非票务收入,补贴渡轮服务的营运;及
- 简化分租审批程序,以助营办商加快赚取非票务收入。

  二○○八年五月,政府表示会检讨离岛渡轮服务,以期提高这项服务长远的财务可行性,及维持票价稳定。有关检讨已於二○一○年中完成,政府在检讨期间听取了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离岛区议会交通及运输委员会、各有关的乡事委员会及公众人士的意见。

  政府在离岛渡轮服务方面的基本前提是尽量贯彻既定的政策,即是让私营机构根据商业原则经营这些服务。因应渡轮服务是若干离岛的唯一对外交通工具,政府在检讨中提出,为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在二○一一至二○一四年三年新牌照有效期内,向渡轮营办商进一步提供协助措施,以确保这些必要的渡轮服务得以维持。这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包括「中环-长洲」、「坪洲-梅窝-芝麻湾-长洲」横水渡、「中环-梅窝」、「中环-坪洲」、「中环-榕树湾」及「中环-索罟湾」航线。有关的协助措施包括∶

- 豁免船只检验年费和私人系泊设备收费;
- 发还码头清洁费、水费和电费;
- 扣除根据既定安排发还码头租金和豁免船只牌照费的款额后,向营办商发还因提供长者票价优惠而少收的收入;以及
- 向六条主要航线的营办商,以实报实销形式,发还他们已支付的船只维修保养开支,以降低需要加价的幅度。

  政府亦已於二○一○年十一月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支持及拨款约一亿二千万元,以推行上述措施。

  为选取合适的渡轮营办商在上述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牌照届满时继续提供服务,运输署在参考过进行检讨期间所收集到的意见后,於二○一○年九至十月,就有关公开招标的建议安排(包括航线组合及服务安排等)谘询离岛区议会交通及运输委员会及各有关的乡事委员会。

  经参考所收集到的意见后,运输署於二○一○年十二月展开有关的招标工作,并已於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公布了招标结果。运输署代表於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出席了离岛区议会交通及运输委员会的会议,汇报了招标的结果及各有关航线在新牌照下的票价及服务安排。

  政府理解离岛居民非常关注离岛渡轮服务的票价。然而,由於预计离岛人口在未来数年均不会有明显增长,以改善票务收入;而近来油价处於高水平,再加上本年五月一日开始实施的法定最低工资,对营办商在薪酬开支方面带来相当大的影响,导致票价有非常大的上调压力。

  运输署经审慎及仔细地评核了投标者所提交的财务资料及数据,考虑到需要确保维持有效率及具质素的渡轮服务和尽量减低对离岛居民交通开支方面的影响,在批出今次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的牌照时,已透过一系列的协助措施,并尽最大努力与投标者达成协议,大幅减低票价的加幅。

  有关渡轮航线的月票票价与之前相比,票价提高约百分之七,而整体的平均票价则提高约百分之十。实际上,过去三年的累积通胀约为百分之八。

  为了减低票价加幅对经常使用渡轮服务的离岛居民的影响,我们已尽量下调月票的加幅。现时,月票的票价加幅约百分之七,较整体平均加幅为低。

  运输署会继续根据相关法例的要求,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合适的营办商经营离岛渡轮服务。我们相信透过市场竞争及为营办商提供协助措施,能提高离岛渡轮服务长远的财务可行性,及维持票价在居民可负担的水平。若果在招标中对票价作出限制,有可能令合适及有兴趣参与投标的渡轮营办商却步,因而令离岛居民面对服务水平下降,甚或带来没有营办商愿意经营有关渡轮服务的风险。

(二)政府在离岛渡轮服务检讨中曾提出,为回应在谘询期内收到的意见,建议在新牌照内收窄假日票价与平日票价差距至不超过百分之二十。运输署在有关的招标文件内,要求投标者提交在不同票价差距下,所建议的假日与平日票价,以评估对有关航线长远的财务可行性及对平日票价的影响;当中包括将假日与平日票价差距收窄至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情况下,及维持现有的票价差距。

  但在营运成本急增的情况下,投标者的标书显示,若将假日票价与平日票价差距收窄,平日票价的加幅将要远远超过现时批准的水平。为了确保维持有效率及具质素的渡轮服务,以及减低对日常使用渡轮服务的离岛居民的交通开支,而且考虑到假日旅客一般对票价有较大的承受能力,我们认为继续维持现时假日与平日票价约百分之三十八至百分之四十八的差距,是一个务实及平衡的做法。

  政府现正积极研究再次推出「离岛游」计划,提供船费资助,以鼓励学校、非政府组织,以及社区和地区团体等机构,举办到离岛的活动,以加强地区经济活动。

(三)为监察公帑用得其所,上述六条主要离岛渡轮服务营办商须在新牌照有效期内提交季度管理会计帐目,供运输署监察其财政状况,并在每一个财政年度完结时向政府提交经审核的财务报表,以证明其已支付的实际船只维修保养开支,在不超过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所批准的支出上限的情况下才会获得发还。政府会按照离岛渡轮服务检讨的结果,在三年牌照有效期间作中期检讨,以确保票价水平在营运成本下降时能适当地作出调整。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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