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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佣工「规定最低工资」及膳食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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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一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规定最低工资」将调高160元(百分之四点五),即由每月3,580元增加至3,740元。

  此外,若雇主选择为外佣提供膳食津贴代替免费膳食,津贴将由现时每月不少於750元增加25元(百分之三点三)至每月不少於775元。新增的「规定最低工资」及膳食津贴适用於明日(六月二日)起签订的所有新合约。

  政府发言人说:「政府定期检讨外佣的『规定最低工资』,我们今年决定上调有关水平。政府在进行检讨时考虑了香港的整体经济和就业情况,包括相关工资和物价的变动,以及劳工市场情况等一篮子的经济指标。」

  「政府今年亦检讨了代替免费膳食的膳食津贴,在参考相关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后,决定将津贴提高。」

  根据聘用外佣的标准雇佣合约,雇主必须为外佣提供免费膳食,但亦可选择以膳食津贴代替。

  发言人说:「雇主可选择以膳食津贴代替免费膳食;膳食津贴是为雇主提供在特殊情况下的弹性安排。事实则是现时绝大部分雇主均为外佣提供免费膳食。」

  在今日或之前按现时不少於3,580元的「规定最低工资」和750元的膳食津贴签署的合约,可於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处理。

  是项安排让雇主有充足时间将已签合约送抵入境处完成有关申请程序。

  雇主可选择给予外佣更高的工资及膳食津贴。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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