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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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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就二○一一年五月各事项的审议结果作出公布: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

  广管局批准了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帹电视)部分股权结构变动的申请。是次变动关乎香港邵氏基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9%无帹电视股份以捐赠形式转移至四间机构名下:即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红十字会及香港树仁大学有限公司,有效期追溯至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在审批此项申请时,广管局信纳是次股权变动符合条例的规定,而无帹电视亦会继续遵守牌照条款及《广播条例》(第562章)对其适用的相关规管要求。

投诉个案

  广管局审议了三宗投诉个案。有关个案涉及持牌人有否违反业务守则中关於节目及广告标准的规定:

(一)一宗投诉有关二○一○年九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在无帹电视翡翠台及高清翡翠台播放的电视节目「大班冰皮月饼特约:追击潮食新口味」。广管局认为是次投诉内容与较早前有关该节目的首七集投诉个案大致相若,均违反了《电视通用业务守则-广告标准》的相关条文,而无帹电视亦已因此接受有关惩处,故无需再另作惩处;

(二)一宗投诉有关无帹电视在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至三月十九日在J2台播放的多个「家长指引」类别节目没有以声音显示有关节目类别。广管局决定向无帹电视发出警告,促请它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视节目守则》)中的相关条文;及

(三)一名公众人士不满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影视处处长)就电视节目「飞女正传」投诉个案作出的裁决。有关节目於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至五月二十二日在无帹电视翡翠台播放。广管局决定向无帹电视发出劝喻,促请它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中的相关条文;

  上述个案的详情载於附录。

  广管局亦知悉,影视处处长在二○一一年四月行使其获授权力,处理了147个个案(涉及211宗投诉),裁定其中10个个案(涉及10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94个个案(涉及135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43个个案(涉及66宗投诉)则不属《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的管辖范围。影视处处长自二○一○年四月至二○一一年四月,每月处理的投诉数字见图一;二○一一年四月份各类被裁定为理据不足的投诉见图二;而各类被裁定为轻微违规的投诉见图三。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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