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补选结果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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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刊登宪报,公布八名乡村补选的居民代表候选人和两名原居民代表候选人在是次补选中自动当选。
八名居民代表及两名原居民代表按其所属乡事委员会胪列如下:
乡村(乡事委员会)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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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代表:
坝尾(东涌乡事委员会) 曾洁
新村(沙头角区乡事委员会) 丘天仁
大蓝湖(西贡乡事委员会) 温志强
钟屋村(大埔乡事委员会) 钟志明
虾地下(大埔乡事委员会) 卢天民
水窝(大埔乡事委员会) 沈天才
杨屋(荃湾乡事委员会) 杨锦河
安龙村(新田乡乡事委员会) 文安平
(二)原居民代表:
桃源洞(大埔乡事委员会) 马永祥
二陂圳(荃湾乡事委员会) 刘剑棠
由於上述乡村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数目,不多於该村须选出的居民代表或原居民代表数目,根据《村代表选举条例》(香港法例第576章)第29(1)条,上述人士为上述乡村妥为选出的居民代表及原居民代表。
完
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