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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回应传媒提问(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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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早(五月二十六日)在香港浸会大学出席「家庭与性伦理:基督教传统与公共价值」国际学术会议开幕仪式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内容:

记者:就有主要官员「知法犯法」一事,在犯错后单是道歉是否已足够?问责性方面,你觉得怎样?是否有需要检讨一下?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自二○○二年设立政治委任制度以来,整个政府团队都是很愿意面对公众,向立法会、传媒解释政策立场的。自当时起,我们有一套政治委任制度守则,主要官员──司长、局长──都要尊重。在有事情发生后,我们都会尽快即时向公众解释:曾有相关的主要官员致歉、承担责任离开其职位;行政长官亦曾训斥有关的主要官员。不论是就个人的事件或是政府政策的事宜,我们在每次发生事件时都会面向公众,这是我们的整体态度。

记者:就孙明扬局长当年身处的政策局,是知悉有关的法例的,但他却未有依法行事,问责性方面是否足够?政府是否应就今次事件做些什么?除道歉外,是否应有其他惩罚?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注意到孙局长已向公众解释,并正就寓所僭建事件采取纠正的行动,亦已向公众致歉,我们希望市民谅解。



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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