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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公屋申请轮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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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五日)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骅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根据运输及房屋局(「房屋局」)的数字,2010年年底轮候册上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申请约有145 000宗,当中一般公屋申请的数目已经达到84 700宗,在「配额及计分制」下的一人申请则有60 300宗。为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现时维持平均轮候时间于三年的目标,而按照房屋局的数字,预计未来三年(即2011-2012至2013-2014)的新建公屋单位只有42 200个,当局是否须每年增建更多公屋单位,才可确保轮候册上的申请者能于三年内获编配单位;若是,计划每年增建多少公屋单位;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五年,在一般公屋申请者之中,可以真正达到三年接受获编配单位(即成功「上楼」)的个案宗数及获编配单位的情况,并以下表列出(见附件一) :

(三)鉴于按房屋局以五年为期的公营房屋建设计划,现时只提供截至2014-2015年的兴建公屋情况,有关其后的建屋规划,现时有否预留土地兴建公屋;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现时当局有否订立策略有效处理一人申请者或配额及计分制下申请人的公屋申请;若有,详情为何,以及预计该等人士的轮候时间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以维持一般轮候册申请者(不包括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平均轮候时间于大约三年为目标,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就问题的四个部分,回覆如下。

(一)及(三)在公屋供应方面,根据房委会现时以五年为期,并逐年延展的公营房屋建设计划,由2011/12年起五年,预测的新建租住公屋量合共约75 000个单位,即平均每年约15 000个单位,详情见附件二。连同每年预计收回的现有公屋单位,房委会估计这个建屋量足以维持一般公屋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约三年的目标。我们会密切留意需求情况,逐年延展公营房屋建设计划,并会按最新供求情况而对建屋量作出适当调整。

  由于2015/16年后的公屋地盘,大多处于初期规划及设计阶段,并需要解决多项问题,包括改变土地用途、整合地区人士的意见及土地供应的时间(如土地需要进行收地、清拆及土地平整等)。因此,现阶段未能落实五年后的建屋量及时间表。

(二)在公屋轮候册方面,在既定的计算方法下,一般轮候册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是指过去12个月获安置入住公屋的申请者,由登记在轮候册以至获得首次编配时的平均轮候时间,但不包括申请期间曾冻结的时段,例如申请者尚未符合居港年期规定、申请者在狱中服刑,或正等待家庭成员来港团聚而要求冻结申请等。上述以登记至获得首次编配为止的计算方法,是我们订定及维持平均轮候时间为三年左右目标的基础。虽然合资格申请者共有三个配屋机会,由于首次编配已经给予申请者上楼的机会,申请者是否拒绝第一次编配而等候其后的编配纯属个人决定,故轮候时间亦会以第一次编配的时间计算。

  在过去五年,接受编配的一般轮候册申请的个案数目、平均轮候时间以及接纳单位编配的分布表列如下(见附件三):

  另外,在2006/07、2007/08、2008/09、2009/10及2010/11,截至每年度的三月底,公屋轮候册上分别有55 000、51 900、56 400、62 800及74 300宗一般轮候册申请未获得编配机会。但须注意的是,轮候期间申请人的情况可能有所转变,不再符合入住公屋资格。当申请到达编配阶段时,申请人仍需通过详细资格审核才可获公屋编配。故此,轮候册上的申请中,并非所有申请都需要公屋安置。于上述五个年度,分别便有7 400、7 900、8 600、7 500及5 800宗一般轮候册申请取消,原因包括未能通过配屋前的资格审查、拒绝接受所有编配机会等。

(四)在非长者一人申请者方面,在配额及计分制下,申请者获配公屋的相对优先次序,取决于其在计分制下所得分数。申请者的分数,则视乎其递交公屋申请时的年龄、轮候时间,以及是否公屋居民。一般而言,申请者年纪越大和轮候时间越长,分数越高。申请者累积分数越高,越早获配公屋单位。由于每年可能会有较高分数的申请者加入,各区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优先次序便会有所改变。视乎申请者的地区选择以及公屋单位在各区的供应分布,同一分数的申请者在不同地区的轮候时间亦可能不同,我们并不能预计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轮候时间。

  在现行制度下,非长者一人申请者除可透过「配额及计分制」申请公屋外,亦可联同家人作一般家庭申请。房委会为鼓励更多年青一代与年长亲属共住,已推出多项促进家庭和谐共融的优化房屋安排。在「天伦乐加户计划」下,符合资格的成年子女均可以加入年长租户的公屋户籍。年轻人士亦可以透过「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与年长亲属申请共住一个单位,他们可以选择任何地区的公屋单位,并享有六个月的轮候时间优惠。合资格及有迫切住屋需要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亦可透过「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或经由社会福利署推荐申请「体恤安置」,以提前获配公屋单位。



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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