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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签署粤港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第四期协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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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今日(五月二十五日)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续签粤港两地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第四期协议。

  俞宗怡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在香港举行的仪式上签署了新一期的协议书。

  协议为期三年,由二○一一年至二○一三年,粤港双方每年会安排属下公务员到对方政府部门参与实习交流,派驻期四至八星期。交流活动旨在让两地公务员交流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促进政府之间的了解与伙伴关系。

  香港与广东省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的首个协议於二○○四年十二月签订。在二○○五年至二○一○年期间,粤港双方共有九十三个部门参加了交流活动,派出共八十五名中、高级公务员进行交流。

  双方政府交流的领域十分广泛,包括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美化、交通运输、公共房屋、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公共徖生、食物安全、产品质量、饮用水供应、公安警务、出入境管理、科技创新、资讯科技、知识产权、教育、财经和商贸,以及公务员管理等各个方面。

  交流活动不但增加双方政府的联系,有助建立伙伴关系,双方人员在结束交流后,仍会继续联系合作。除了广东外,香港与上海、北京及杭州的公务员也进行类似的交流活动。



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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