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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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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今日(五月二十五日)以邮递方式,将二○一一年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的成绩通知书送交各考生。

  在二○一一年二月举行的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参加英国语文科评核的考生有1,867人,另有2,317人参加普通话科评核。

  二○一一年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结果如下:

英国语文科: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语文能力要求(三级
            或以上)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阅读     1,149   1,027(89.4%)
写作     1,369     510(37.3%)
聆听     1,137     946(83.2%)
口语     1,322     664(50.2%)
课堂语言运用  290     277(95.5%)

普通话科: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语文能力要求(三级
            或以上)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聆听与认辨  1,571     811(51.6%)
拼音     1,472     804(54.6%)
口语      960     495(51.6%)
课堂语言运用  522     394(75.5%)

  考评局今日把成绩通知书邮寄给个别考生,预计考生可在明日(五月二十六日)收到通知书。若考生在本星期五(五月二十七日)仍未收到有关通知,可与考评局联络(电话:3628 8860)。

  评核报告将于七月上旬在考评局网页(www.hkeaa.edu.hk)及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发布,报告分析考生的表现,并说明考生表现出色的强项,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供考生、学校及师训机构参考。另外,评核试卷(连同聆听评核光盘、建议答案及评核报告)亦将于七月上旬发售。

  考生如欲覆核成绩,可于评核结果公布后的七个工作天内(即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三日)办理申请手续。提出覆核成绩的考生,将会在六月二十四日或以前接获覆核结果。

  有意在日后达到语文能力要求的人士,可参加评核及/或申请豁免。下一次接受申请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和豁免语文能力要求的程序将分别在二○一一年九月及二○一一年十一月进行。有关细节将于二○一一/一二学年内透过通函公布。



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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