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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中环新海滨首个公私营界别合作项目搜集市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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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十九日)展开市场意向搜集,邀请私营机构就以公私营界别合作模式发展中环新海滨四号用地和七号用地的潜力表达意见,目标是搜集蒥场对公私营界别合作的整体模式及两幅主要海滨用地的最佳用途的建议。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我们希望通过采用公私营界别合作模式,善用私营机构的创意和专门知识,为香港优化中环海滨。我们希望藉着这个模式,获得更具创意的设计方案,和引进更能持续发展及灵活的管理,从而缔造朝气蓬勃、绿化和畅达的海滨,供市民享用。」

  四号用地位于香港大会堂以北,占地0.93公顷,将提供与海滨有关的商业及休憩用途,最高可建楼面面积为7,500平方米。七号用地位于四号用地以北,占地9.87公顷,呈长条形,由中环七号码头前方用地伸延至中信大厦以北。七号用地将发展作海滨长廊,最高可建楼面面积为480平方米。两幅用地的图则请参考附件。

  以公私营界别合作模式发展及管理中环新海滨的主要用地,是前共建维港委员会在二○一○年二月向政府提交的报告中提出的。其后成立的海滨事务委员会亦认同这个模式,并与发展局紧密合作,就发展这两幅用地拟订最佳方案。

  发言人表示:「公私营界别合作模式除了须在财务上可行以吸引最优秀的私营机构外,亦须确定发展项目能达到多个由海滨事务委员会订立的社会目标,包括:

* 四号用地及七号用地的发展须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同时满足本地居民和游客的需要;
* 海滨用地须方便前往,让公众可随时享用;
* 牟利和非牟利机构均有机会参与项目;
* 在公私营界别合作模式过程中的不同阶段都应有公众参与;及
* 营造地方气息及优质的海滨。」

  发言人重申:「四号和七号用地均是创新和朝气蓬勃的优质海滨用地。这将会是首个以如此崭新的合作模式辟建供市民大众享用的全新海滨,并为公私营界别带来挑战和机遇。」

  发展局希望透过市场意向搜集,更好地掌握以公私营界别合作模式发展这项目的可行方案和安排,并为用地的可行用途发掘创新意念。

  发言人说:「市场意向搜集为回应者提供机会,协助勾划香港未来的新中环海滨。透过展示革新、具创意和可行的概念,回应者能协助制订未来的设计概要和发展模式,建设一个持久和可持续的海滨,供香港市民和游客一同享用。」

  现时发展局对此项目的概念包括:

* 政府会保留两幅用地的拥有权;
* 政府正考虑以公私营界别合作模式批租有关用地或发出牌照,而不是出售有关用地。当局会为有关租契或牌照订立合理的期限,但很可能少于香港一般的土地契约期;
* 政府无意就本项目收取任何地价;
* 预期项目营运者在发展项目落成及营运数年后会与政府分享收入;
* 视乎可行程度,公私营界别合作模式将涵盖四号用地和七号用地的部分或全部;
* 政府有意在整个合约期内建立一个持续的监察制度,并加入某种形式的公众参与,例如设立谘询委员会,以确保用地得到最符合公众利益的发展和管理;及
* 可引入主要表现指标,以监察及保持卓越表现。

  市场意向搜集并非其后项目招标的预先资格审核程序。有兴趣人士在调查中表达的意见,将有助发展局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公私营界别合作模式中的合适条款和细则。政府在此项目所指的私营界别包括商业及社会团体、社会企业、社区为本的信托基金,以及各类非政府组织。

  有关市场意向调查的全部资料和详情,可参考发展局网页(www.devb.gov.hk)及海滨事务委员会网页(www.hfc.org.hk)。市民亦可透过电邮向发展局海港组查询,电邮地址为petermok@devb.gov.hk。

  有兴趣的人士可于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发展局提交书面意见。



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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